中世紀教皇同各國世俗君主之間為爭奪主教之遴選和任命權而發生的衝突。以11世紀中至12世紀初教皇格列高利七世同德皇亨利四世之間的鬥爭為典型代表。“敘任權”源自拉丁文Investitura,原意為中世紀西歐封建主對其附庸授以領地之權。神聖羅馬帝國皇帝(德皇)和世俗政權一直憑藉敘任主教(和修道院長)之權,對教會進行控制。11世紀以後,教廷日益重視德意志教會的控控制權,主張教會高級領導之遴選和任命權不屬世俗政權,皇帝無權插手。1075年,格列高利七世以反對教會腐化和世俗化為由,通諭廢除世俗君主的教職敘任權。1076年,亨利四世召集德國主教開會反對教皇,隨後被教廷開除教籍,其臣民的效忠誓約亦隨之解除。1077年,面對臣民反叛的亨利四世親到教皇駐地卡諾莎城堡請求赦罪,教皇許之。亨利四世回去重組力量與教皇鬥爭,並於1084年率軍攻入羅馬,格列高利七世出走後客死他鄉。亨利四世死後,後繼的德皇與教皇之間繼續鬥爭,直到1122年,雙方簽訂《沃爾姆斯宗教協定》,規定德國主教不再由皇帝敘任,而由教士在皇帝或其代表出席下,按教會法選舉產生,如有分歧則由雙方協商解決;主教的世俗權力由皇帝授予,宗教權力由教皇授予。雙方沖突遂以妥協告終。類似的鬥爭亦曾在英法等國發生,但不如德國激烈,且都在《沃爾姆斯宗教協定》前得到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