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兩漢之際桓譚提出的說明人的精神和形體互不相離的比喻。當時的神仙方術認為人的精神可以脫離形體,並視精神為身體的決定性因素,人隻要善養精神就可以長生不死。桓譚則提出瞭“精神居形體,猶火之然(燃)燭矣,……燭無,火亦不能獨行於虛空”(《新論·形神》)的觀點,指明精神寄居在形體之中,就如同蠟燭上燃燒的火苗一樣,一旦蠟燭燒盡,火苗不可能憑空生成和延續。蠟燭在燃燒之後變為灰燼,就如同人體因衰老出現齒墮、發白和肌肉枯乾,此時的精神並不能使身體重新煥發青春。一旦人身內內外完全衰竭,便會氣絕而死,好比燭火雙方同歸於盡。精神與身體是一存俱存的關系,人身體死亡,精神必然會同時消滅。“燭火之喻”對後來的形神關系論影響很大。無神論者王充繼承瞭桓譚的觀點並補充進“精氣”說的因素,認為天下無獨燃之火,世間也不可能有“無體獨知之精”。佛教學者慧遠通過對桓譚燭火之喻的改造,提出瞭“形盡神不滅”的相反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