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行於中國社會底層的各種宗教的統稱。它代表瞭千千萬萬、各朝各代底層民眾的信仰,是中國宗教信仰領域的有機組成部分。民間宗教在中華文化中有特定的地位,是中華民族漫長而紛繁複雜的底層文化體系的有機組成部分,它影響著各個時代、各個地區的文明、文化、民風、民俗、生活方式、思維方式、行動準則,對中華民族性的形成起著不可忽視的作用。

  在中國的歷史長河中,民間宗教作為宗教意識的產物,是與中國本土創立的道教有密不可分的關係。中國道教,就是是由原始宗教信仰發展為民間宗教社團,進而吸收方方面面的思想、法術等,形成民間道教,再由民間道教進一步完善、系統化,最終演變為官方認可的正統道教。

  戰國時代,中原盛行神仙方術,楚國崇尚巫術淫祀,而五行生克、天人合一、讖緯占卜亦通行天下,這些起源於民間的東西,被推衍、被演化,成為一種時代的主宰思想。東漢末年,社會矛盾激化,社會上原有的黃老道、方仙道,與讖緯、陰陽、五行、占卜、迷信等互相滲透、互相融合,逐漸形成瞭比較完整的宗教思想體系,民間出現瞭有組織的宗教勢力團體,在社會下層秘密發展起來。如三輔有駱曜,教民緬匿法;鵠嗚有張陵,挾鬼道,以符咒惑人;東方有張角,教人叩頭思過、以符水治病;漢中有張修,以《老子五千文》作為經書,教人奉道悔過,出米五鬥,即可入教(《三國志•張魯傳》註引《典略》語)。隨著信徒的增加,教區的擴大,勢力的增強,對統治者的不滿、反抗階級壓迫的情緒亦日益高漲。這時,代表底層民眾思想的這些社團已不限於單純的傳教活動,而利用民眾的反抗情緒,利用已建成的組織形式,發動武裝起義。如張角自稱“大賢良師”,聯結八州民眾,以三十六方為組織系統,以“蒼天已死,黃天當立;歲在甲子,天下大吉”為號召,發動震撼全國的黃巾起義。漢中張魯襲殺張修後,自稱師君,在舊有的五鬥米道組織基礎上,建立政教合一的統治達30年之久。這正說明,各地區、各部落的宗教信仰在初起時無一不是先在社會底層民眾中產生、流傳,當民間某一思想信仰被宗教化後,則迅速形成社團組織,其潛在的反抗性、革命性,勢必會隨著社會的發展,對統治階級造成威脅。

  歷史上,某一派民間宗教由於適應社會的普遍需求,或迎合瞭某一政治集團的需要,輔助統治者教化民眾,凈化社會,得到統治者的青睞,使民間宗教走向瞭正統的地位,甚至統治地位。如張魯投降曹操後,五鬥米道的組織雖被瓦解,但其宗教思想仍得以繼續流傳。到南北朝時期,以天師道的名義發展起來,並經過葛洪、寇謙之、陸修靜、陶弘景等有較高文化水準的上層宗教人物的溫和的、積極的、學術化的、適應社會需要的改造、變革,脫離瞭底層,發展為系統化宗教,因此才出現瞭靈寶、上清、三皇、丹鼎等諸多派別。這樣反而得到統治階層的認可、崇奉,加以利用,禦封為正統宗教。

  唐朝,因李氏王朝的推崇,道教鼎盛一時,成為國教。高道大德們被封為國師,真正發揮瞭正統宗教的功能。安史之亂,從根基上動搖瞭唐政權,道教亦隨之衰落。宋金元之際,戰亂紛起,社會大動蕩,一統的宗教形勢不再重現。道教也嬗變成一系列新興道派,北方有全真道、真大道教、太一教,南方有凈明道、混元道、會真道、天師道、清微派等。除瞭全真道在元代初期受到重視,成為合法教派外,其他很多教派長期在下層流傳。元代中期以後,道教對社會的影響,隻剩下內丹術一時風習,並廣為民間教派吸收成為該教的傳教手段、修行方法。明清時代正統道教的衰落,卻使具有濃厚道教色彩的民間宗教如三一教、八卦教、劉門教、一炷香教、黃天教、長生教、聞香教、圓頓教、青蓮教等悄然興盛,對中國社會的政治、經濟、文化、習俗各方面產生瞭巨大影響。

  佛教作為印度的國教,已是一種成熟的宗教。在兩漢之際傳入中國時,也是被視為外來宗教受到排斥的。到瞭南北朝時期,國傢分裂,人民流離失所,生活的不安定,造成精神的壓力增大,產生瞭宗教信仰的危機,這正好為佛教在中原的發展創造瞭條件。佛教傳入中原後,先從民眾中尋找信徒,發展信徒,並主動向中國的儒學、道教靠攏。隋唐之際,由於統治者的開放政策,社會大融合,佛教才得以建寺傳衍。小乘佛教和大乘佛教先後從印度傳入中國後,佛教經典也被大量翻譯成漢文,紮根於東土。其博大精深的教義在上層社會產生深刻影響的同時,更對底層社會發揮瞭潛移默化的作用。

  佛教對民間宗教各教派影響最大的是其救世思想,特別是彌勒、彌陀凈土救世思想。西晉時,西域僧人竺法護首譯《彌勒下生經》,宣揚彌勒佛降世,形成瞭三佛(燃燈佛、釋迦佛、彌勒佛)應劫救世觀念,三行法會,普度眾生,脫離苦海,遂使彌勒救世觀念在社會下層廣為流佈。宋代佛教發展的重要特點之一是彌勒凈土宗、彌陀凈土宗世俗化傾向十分明顯,以及凈土宗的信仰與禪宗的修行相結合,並向下層群眾普及,於是更適應一般平民信仰需要的念佛團體紛紛興起,而從中真正分化出民間教派則在南宋時代。

  南宋初年,江浙一帶出現瞭白雲宗、白蓮宗兩個世俗化色彩濃厚的彌陀凈土宗教派。白蓮宗初期僅是一個凈土社團組織,創始人茅子元曾學於北禪梵法主會下,其在凈土宗的基礎上,融會瞭天臺宗的教義與懺法,撮集《大藏》要言,編纂出《圓融四土三觀選佛圖》(簡稱《圓融四土圖》)、《白蓮晨朝懺儀》,將彌勒當作最高崇拜的神靈,宣揚不削發、可傢居、可娶妻,隻要吃齋念佛,偈歌四句,念佛五聲,以證五戒,相信四種果報土(穢土、有餘土、果報土、常寂光土),男女同修凈業,即可成佛的理念,在淀山湖創立白蓮懺堂,吸引瞭大量信徒,遂發展為白蓮教。南宋高宗乾道二年(1166),茅子元被詔至德壽殿,演說凈土法門,特賜“勸修凈業白蓮尊師慈照宗主”稱號。因此可以說,初期的白蓮教是從佛教彌陀凈土宗中遞衍嬗變出來與天臺宗結合的產物,也是從魏晉至南宋佛教逐步世俗化的產物。茅子元的作用正是把艱深難懂的佛教理論,改造成通俗易懂、操作性強、面向整個社會的世俗化教理。

  元代白蓮教發展鼎盛,出現紛繁復雜的局面。至大元年(1308),白蓮教遭禁,經過普度的奔走呼叫,終於恢復瞭白蓮教合法的傳教地位,得到中興。但到元代後期,乃遭到朝廷的禁止,不得不轉入民間,秘密開展宗教活動。元代末年,社會階級矛盾、民族矛盾日益尖銳,遂爆發瞭以白蓮教為組織形式的紅巾軍大起義,推翻瞭元朝統治。

  明代的白蓮教從整體上看,已不具備南宋茅子元創教時期的特點,與元代普度復教時的信仰也大相徑庭。明代中後期,羅祖教、黃天教、三一教、弘陽教等諸多教派的興起,強烈地沖擊著白蓮教,使它僅具其名而不具其實瞭。

  除瞭彌勒、彌陀凈土思想的影響外,作為具有中國特色的佛教派別——禪宗,自唐、宋以後與凈土宗共同形成最大的佛教教派。由於它否定經文傳誦,否定偶像,不局限於陳規舊矩,它的隨意性、無束性,給予信徒極大的方便與自由,同時它的教義日益走向下層,加深瞭紮根於底層的內在力量,宋元之後,一直被民間宗教吸收。明代,禪宗不但影響心學的興起,同時也影響瞭新興教派的出現。正德初年,羅夢鴻創立瞭羅教,其思想體系的核心,正是禪宗的思想和教義。羅教的問世和發展,可以說是禪宗理念在下層社會的大傳播、新追求。

  綜觀中國民間宗教,在其形成發展過程中,均打上瞭深深的佛教烙印。南北朝時期的大乘教、彌勒教,南宋初年的白蓮教,明中葉的羅教,無不受佛教的影響。由於它們迎合瞭底層民眾的信仰心理,符合民眾宗教理念,致使平民百姓對其信仰的熾烈程度,大大超過瞭對正統佛教的膜拜。

  在中國歷史上,傳入中國並具影響力的宗教除瞭佛教外,還有摩尼教。摩尼教在唐高宗時期(650~683)傳入中國,興盛一時,在長安和東南諸州修建瞭不少摩尼教的寺廟。會昌五年(845),唐武宗下詔令毀法滅佛,摩尼教也遭查禁,此後轉入地下,逐漸與中國民間信仰相結合,演化成秘密宗教。同時從中原向東南沿海地區,特別是浙江、福建一帶發展。到瞭宋代,摩尼教已完全漢化,其教義始終貫穿著光明與黑暗、善與惡相互對立的二元思想,追求善良、儉樸、友愛、光明,宣揚“清凈、光明、大力、智慧”的道德觀念,故改稱為明教,亦稱明尊教,在下層民眾中廣為傳播。隨著號召力、影響力的加強,往往被作為農民起義的紐帶和組織形式。北宋宣和二年(1120)方臘起義,南宋建炎、紹定年間(1127~1162)爆發的衢州起義、松梓山起義,以及信州貴溪“魔賊”起義等,均與明教有關聯,因此摩尼被視為“摩王”,摩尼教被看作“魔教”,吃齋的習俗被稱為是“食菜事魔”,被政府明令取締。轉入地下的摩尼教進一步世俗化,更與白蓮教、彌勒教融合,並以“彌勒降生,明王出世”的讖語箴言為口號,在元朝末年發動瞭一次次起義。明教的彌勒轉世說、三際三陽說、追求光明智慧說,以及對太陽、月亮的崇拜,深深影響著明清時代的民間宗教。

  中國的儒傢思想是五千年來歷代帝王建國的根本綱領,忠孝仁義禮智信,作為人本主義的行動準則,亦早被道教、民間宗教所采納。宋明理學是儒學日益宗教化的產物,陸王心學把人的主觀意識絕對化,不但體現瞭禪宗的影響,而且受到道教內丹道的啟迪。明代中葉以後,民間宗教和秘密結社形成非常廣泛的社會運動,深入到幾乎每個鄉村城鎮的基層民眾,造成種種強烈的宗教氛圍,形成民間宗教大發展時期。至清代,主要民間教派除羅教外,還有弘陽教、黃天教、八卦教、長生教、一炷香教、真空教、西大乘教、東大乘教、雞足山大乘教、龍天教、青蓮教、三一教、劉門教、黃崖教等。其中明代嘉靖年間產生於福建的三一教,清中葉創立於四川的劉門教、山東的黃崖教,在形成發展的過程中,都是由宣講三教合一、儒道合流、陸王心學為己任的學術社團,逐步演變而成的融合宗教、哲學、倫理於一實體的民間宗教流派,其對社會產生的影響更深於一般民間宗教教派。

  中國民間宗教雖然在教義、教儀、組織、戒律諸方面與正統宗教密切相關,但在反映教義的經典方面卻獨具一格,自成體系,這便是“寶卷”。每個教派,為瞭興教、傳教,均編纂一種或多種本教的寶卷,闡述其教義思想,宣揚因果輪回、行善報應,並通過講述帶有濃厚宗教色彩的世俗故事,使教理能深入銘刻於民眾內心。最初的寶卷,主要是由唐、五代的變文、講經文句演變而成,卷文多采用通俗易懂、便於詠唱的韻文、散句、俚語、贊偈等形式。最早的寶卷是明初宣德五年(1430)刻行的《佛說皇極結果寶卷》。成化、正德年間(1465~1521)問世的羅教始祖羅夢鴻撰著的《嘆世無為卷》(一冊)、《苦功悟道寶卷》(一冊)、《正信除疑無修證自在寶卷》(一冊)、《巍巍不動泰山深根結果寶卷》(一冊)、《破邪顯證鑰匙卷》(二冊),總稱為五部六冊寶卷,後世稱為《龍經》,在民間宗教史上意義重大,被其他民間各教派視為藍本。從此寶卷成瞭民間宗教教門經書的代稱,成瞭民間宗教教理、教義的載體,利用它向世人說法、勸善、佈教、傳教,這在統治者的眼裡,自然便成瞭“邪說”、“妖書”,概屬於違禁之例。明萬歷年間(1573~1619),已明令禁止一切寶卷,毀經焚版,以示眾庶。清順治(1644~1661)以下,大量搜獲集繳,“以滌邪業”。從此寶卷隻能秘密流傳,一些經書不再冠以寶卷名目,以躲避官府的審查。

  民間宗教從產生之日起,即作為封建社會的一種非官方非主流的意識形態和社會組織形式,對封建秩序形成一種沖擊,對封建專制思想產生一種抵抗。民間宗教運動在特定的歷史條件下,與農民革命運動相結合,從一種宗教力量轉化成政治力量、軍事力量,形成極大的反抗鬥爭,如推翻元朝統治的紅巾軍起義、明末農民起義、清中葉五省白蓮教起義、太平天國運動、捻軍起義、義和團運動等,對中國社會的發展產生著重大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