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經驗過的事物再次呈現時能夠加以辨認的心理過程。再認是記憶過程的一個環節,是識記和保持的結果。再認與再現不同,再現是以前經驗過的事物不在眼前時將其回憶出來的過程,再認是在以前經驗過的事物再次呈現時,由它作為線索而產生的辨認過程,因而再認比再現容易。

  再認根據是否有目的、任務,是否需要意志努力可分為不隨意再認隨意再認。前者是不費氣力隨意發生的的;後者是在一定任務和目的促使下,借助於追憶實現的。再認的速度和準確性取決於記憶的鞏固程度,以及當前事物與以前感知過的事物的相似程度,也依賴於有關的線索,如物體的性質、事件的情節和個人的年齡、期望,再認發生的感覺通道等。對過去經驗過的事物識記得越充分、保持得越牢固,原識記的事物與當前感知的事物越一致、越容易再認;否則再認便越困難。再認錯誤表現為不能再認,或者把沒有感知過的事物認作感知過的事物。在嚴格控制的條件下對再認成績的測量,可以作為記憶保存量的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