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學範疇系統中用以說明宇宙萬物生成、發展、運動變化形態的重要命題。先秦時《易傳》提出“易有太極,是生兩儀,兩儀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和“分而為二以象兩”的觀點,開“一分為二”思想的端倪。隋代楊上善在解釋《老子》“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老子》第四十章)時,使用瞭“一分為二”的命題,作為宇宙生成過程中的一個環節。北宋邵雍以“象數學”解釋《易經·系辭》時,用“一分為二”註解“太極生兩儀”,認為“太極”生成萬物的過程,即是連續的“一分為二”過程。萬物物聚合起來便是“一”,分衍開來即是世界萬物。邵雍沒有具體闡釋“一分為二”的深刻內容。

  朱熹在繼承、發揮前人思想的基礎上,較為系統地論述瞭“一分為二”的思想,用以說明理生氣後,氣化生萬物的過程。朱熹說:“蓋天地之間,一氣而已,分陰分陽,便是兩物……然陰陽又分而為二。”又說:“此隻是一分為二,節節如此,以至於無窮,皆是一生兩爾。”在朱熹看來,自氣從理生出之後,其自身便開始瞭一分為二的無窮分化過程,漸次產生出宇宙萬物。朱熹提出的“一分為二”命題包括的主要內容有:①一切事物自身作為一,都包含著互相對立、互相排斥的“兩端”。②互相對立的兩端,即二,具有相互依存、相互滲透、相轉相生的聯系。③一與二是對立統一的關系,一、二結合才能促進事物的發展變化而形成新的統一物。④一分為二有形式和內容兩層含義,就形式而言,是一個分為兩個,兩個各“一分為二”而為四個的無窮過程。就“一分為二”的內容而言,“二”在性質上是不同的。朱熹的“一分為二”對物質世界來說,具有普遍性意義。但對“理世界”卻是不適用的。為瞭維護其體系中最高范疇“理”的神聖性,朱熹否定瞭理自身的一分為二。

  明末清初方以智在肯定“一分為二”的基礎上,又提出瞭“合二而一”的觀點,認為任何事物都是一分為二的,即分為矛盾著的兩個方面,而矛盾著的兩個方面又是合二而一、相互交接、聯結的,處於一個統一體中。“一分為二”與“合二而一”不是互相攻訐不相容的關系。王夫之綜合、概括歷史上的“一分為二”、“合二而一”兩個命題,肯定“一分為二”是“合二而一”的基礎。

  “一分為二”作為歷史性的影響深廣的哲學命題,在20世紀下半葉還引起過一些哲學論爭,如60年代“一分為二與合二而一”的論爭,80年代、90年代以至今天,“一分為三”、“一分為多”與“一分為二”的論爭。隨著論爭的不斷深入,人們對“一分為二”這一哲學命題的理解也日益深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