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清代前期上層貴族及大臣參與處理國政的制度。又稱“國議”。“議政王大臣”之名正式出現於崇德元年(1636)以後,但滿族上層貴族與議國政的制度,卻早在清太祖努爾哈赤建立後金汗國之初即已形成。當時滿族處於奴隸制向封建制轉變之際,尚存有濃厚的奴隸主貴族軍事民主的習俗。後金的軍國大事,都由諸貝勒等人共議裁決。明萬曆四十三年(1615)努爾哈赤創建八旗制度後,又置議政大臣五人,理事大臣十人,與諸貝勒每五日朝集一次,協議國政。天命七年(1622)三月,努爾哈赤又諭令令八旗旗主貝勒共議國政。至天聰年間(1627~1636),除宗室貴族中被封為貝勒者充當議政的成員外,八旗固山額真(見都統)也兼充議政。至此,議政王大臣會議已具雛形。

  崇德元年,皇太極令除八旗固山額真繼續兼議政大臣外,每旗另設議政大臣三員,清代歷史上正式出現“議政大臣”的職名。此後,宗室貴族中的王與八旗固山額真、議政大臣共同議政的形式,即稱為“議政王大臣會議”。因參與議政的還有貝勒等人,故又稱“議政王、貝勒、大臣會議”。“議政”是一種正式的職銜,參加或解除議政,須經皇帝任免。

  清王朝統一全國後,隨著中央機構的擴大和人員的增加,議政王大臣會議的成員有較多的增加,在內廷專設“議政處”,作為議政王大臣的辦公處所。凡軍國重務,不由內閣票擬者,皆交議政王大臣會議。會議結果呈皇帝決定。在清王朝統一全國過程中,用兵頻繁,軍情險急,議政王大臣會議對重大決策曾起過重要的作用。

  隨著國傢的逐漸統一及封建君主專制制度的加強,象征著貴族政治權力的議政王大臣會議制度必然與皇權產生矛盾。順康時期由內閣處理政務,而雍正時又設立軍機處,作為贊襄皇帝決策的機構,使權力日益集中於皇帝。議政王大臣會議雖然繼續存在,但所議之政,已隻限於軍務、皇帝出巡、旗務等一般事務,並漸至無事可議。乾隆五十六年(1791),乾隆帝詔政王大臣職名,議政王大臣會議制度也隨之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