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古代倫理學的一對重要範疇。義,最初表示對美善事物的守護和追求,後引申為適宜、正當、合理、應該等,也即道義;利,指利益、功利。中國思想史上關於二者關係的討論,即義利之辯,涉及道德和物質利益的關係這個倫理道德的核心問題,影響深遠。自先秦迄近代出現過三次大的辯論高峰。

  遠在先秦時期,孔孟主張義利對立,重義輕利。孔子說:“君子喻於義,小人喻於利。”孟子對梁惠王說:“王何必曰利,亦有仁義而己矣。”而荀荀子主張義利兼顧。他說:“義與利者,人之所兩者也。”又提出“先義後利”、“以義制利”等觀點。墨子主張既“貴義”又“尚利”。《墨經》說:“義,利也。”墨子三表中,最重要的第三表是“發以為刑政,觀其中國百姓之利”。法傢主張重利輕義,認為“好利惡害,夫人之所有也”。道傢的義利觀可以概括為“義利雙棄”或“義利雙斥”,即提出對義與利要予以超越和否定。春秋戰國的義利之辯在中國思想史上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成為後世義利論的源頭。西漢董仲舒大力宣揚“正其誼不謀其利,明其道不計其功”。儒傢的義利對立、義重於利的理論得到不斷加強,成為中國傳統義利論的主流。

  宋代理學傢對義利之辯持之尤力。他們基本上承襲董仲舒的觀點。把義利之間的對立關系加以絕對化。程顥說:“大凡出義則入利。出利則入義,天下之事,惟義利而已。”朱熹說:“義利之說,乃儒者第一義。”而以李覯、王安石、陳亮、葉適等為代表的思想傢則持功利主張,反對程朱理學。他們認為,若無功利,道義便是虛語。

  明末清初,伴隨著早期啟蒙思潮的出現,義利之辯又一次掀起高潮。李贄主張計功謀利;黃宗羲認為:“公利即是仁義。”顏元明確提出義利統一的辯證觀點,他說:“蓋正誼便謀利,明道便計功,是欲速,是助長;全不謀利計功,是空寂,是腐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