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際發出的音高與記譜音高不同的樂器。可分為兩類:①同調移調樂器。實際音高與記譜音高相差八度,例如用高八度記譜的低音提琴、低音大管等和用低八度記譜的短笛、木琴、鋼片琴等。這種記譜法可以減少譜上出現過多的上、下加線。②異調移調樂器。實際音高與記譜音高相差為非八度音程。此類樂器主要是管樂器,除長號外,凡非C調者幾乎都是移調樂器,如單簧管、英國管、圓號、小號等。習慣上樂器名稱之前都加以調號說明,如BB調單簧管,意指當記譜為C音時,實際發出的音為低二度的如BB音。各種樂器記法有不同的習慣,頗為混亂。例如F調圓號,F的實際音高要比記譜的C音低五度,但F調小號,則指發出的F音比C音高四度。因而讀譜或記譜時,必須牢記傳統的習慣,才能正確理解兩者之間的關系。移調樂器約自18世紀開始,由於管樂器是按泛音列發音,演奏技術受樂器筒音的音高制約,由此產生瞭移調記譜法。這種記譜法雖然對作曲和指揮等增加瞭許多困難,但給演奏帶來很大方便,既簡化瞭記法又能適應演奏指法。20世紀以來,有些作曲傢曾采用實際音高記譜,但很多作曲傢對多數移調樂器仍按傳統習慣記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