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希伯來先知耶利米哀歎耶路撒冷被毀及自身身世的詩歌。約寫於西元前586後。耶利米生活於西元前7~前6世紀之間,出身於鄉村祭司傢庭。青年時代 (前626年前後)多次被捕入獄。當時西亞、北非能與巴比倫抗衡的隻有埃及,猶太王國處於兩大國之間,官員中有親埃派和親巴派之爭。耶利米主張不與巴比倫為敵,以保全耶路撒冷。前596年,巴比倫佔領耶路撒冷,立西底傢為猶太王。10年後,西底傢與埃及結盟,巴比倫國王尼尼佈甲尼撒二世再次出兵包圍、焚毀耶路撒冷。耶利米離開耶路撒冷前往更雅憫族人處,因此以逃避的罪名被捕入獄。耶路撒冷城毀後獲釋。人們害怕巴比倫人報復而紛紛逃往埃及,耶利米雖然譴責他們,但也違反自己的意願隨他們前往埃及。前570年在埃及被他的同胞用石頭砸死。耶利米目睹京城被毀,寫《哀歌》5首。第一歌哀嘆耶路撒冷毀後的慘狀。第二歌譴責毀城的罪惡。第三歌作自我嘆息,祈願解放。第四歌將劫後的耶路撒冷作今昔對比,有故國不堪回首之感慨。第五歌祈求安慰和復興。在慘絕人寰的痛苦中,仍對未來抱有希望,是希伯來詩人的特點,也是他們信仰的傳統。《耶利米哀歌》成為古希伯來詩歌的絕唱,後來猶太人每逢紀念亡國之痛的集會,必朗誦和歌唱《耶利米哀歌》。

  《哀歌》的體例稱“氣納體”,即每句之中有一個停頓或間歇。《哀歌》的前四歌用“貫頂法”,按希伯來文字母的數目,每歌22節,每節首句冠以特定的字母,即第一節首句冠以第一字母,第二節首句冠以第二字母,依次順序,最後一節冠以最後一個字母(第五歌也是22節,但不用貫頂法)。《耶利米哀歌》是《舊約全書》中音律最嚴整的詩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