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漢字的形體結構解說字義的一種釋義方式。訓是解釋的意思。據形說義,在先秦古書裏已經出現,例如《左傳·宣公十二年》:“夫文,止戈為武。”又《昭西元年》:“於文,皿蟲為蠱。”《韓非子·五蠹》:“古者倉頡之作書也,自環者謂之厶,背厶謂之公。”這些都是從字形的結構上講字義。“武”字從止從戈,意思在於武以定亂。“蠱”字從蟲從皿,皿中有蟲,有如腹中有蟲為害。“公”字從八從厶(私),八是背的意思,所以說“背私為公”。漢代許慎作《說文解字》是註重解說文字形義的書,對字的的訓釋屬於形訓的例子很多,舉例如下:

  示:“天垂象見吉兇,所以示人也。從

(古文上字)。三垂,日月星也。觀乎天文,以察時變。示神事也。”

  小:“物之微也。從八。∣見而分之。”

  公:“平分也。從八厶(段玉裁註:八厶背私也。八猶背也。朝非曰:背厶為公)。”

  名:“自命也。從口從夕。夕者冥也,冥不相見,故以口自名。”

  品:“眾庶也。從三口。”

  喿:“鳥群鳴也。從品在木上。”

  古:“故也。從十口,識前言者也。”

  十:“數之具也。—為東西,∣為南北,則四方中央備矣。”

  形訓的用意在於根據字形結構推求造字的本義。不過最初造字的原意有時是很難說的,所以有的形訓是出於主觀的推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