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以散文形式敘述虛構性內容的文學體裁,也指以這種體裁寫成的文學作品。按其篇幅長短及其結構和藝術特徵,可分為長篇小說、中篇小說和短篇小說。短篇小說結構緊湊,人物較少,情節敘述比較簡潔,故事很少展開,往往一開始便趨向高潮。而長篇小說則擁有相當的長度、複雜的故事情節和結構,它借助各種藝術手段將一系列相互關聯的人物置於特定的時代和社會背景中,展現人物的性格與活動,表現他們豐富的生活和情感世界。中篇小說在長度及情節和結構的複雜性方面,一般般介於二者之間。

  環境、人物、情節構成小說的三大要素。人物是小說的核心;環境是人物活動的時空場所,以及性格形成和發展的重要原因;情節是按一定結構原則組織而成的“事件”和人物活動的過程。

  短篇小說的歷史可以追溯到人類自有語言文字和寫作活動之初。在國外,古埃及、古印度、古希臘和古羅馬的許多神話、傳奇、寓言、民間傳說和軼聞故事,可視為短篇小說的前身。短篇故事在中世紀形式趨於成熟、技巧日漸精細,在直到文藝復興時代的幾個世紀裡,它是人們消遣的重要方式。當時的一些篇幅較短的作品,如G.喬叟的《坎特伯雷故事集》和G.薄伽丘的《十日談》,可視為短篇小說的雛形。現代意義上的短篇小說出現於19世紀,它幾乎同時興起於歐美各國。英國的W.司各特、美國的E.愛倫·坡和N.霍桑、俄國的N.V.果戈理和A.P.契訶夫、法國的P.梅裡美和G.de莫泊桑、德國的H.von克萊斯特和E.T.A.霍夫曼等都是傑出的短篇小說作傢。進入20世紀後,短篇小說有瞭長足的發展,湧現瞭大批優秀作傢和作品,其形式亦趨於多樣化。作傢們傾向於對行動和事件進行細致入微的描寫。對傳統的叛逆和新的藝術手段的探索和實驗成為基本趨勢。

  長篇小說的一些因素在公元前2世紀阿裡斯托芬的《米爾西阿卡》、公元1世紀古羅馬的佩特羅尼烏斯的《羊人》和阿普列尤斯的《金驢記》中便已存在。它與史詩不同,以散文形式敘述虛構的事件,描述是非英雄化的,表現世俗社會中普通人的生活。羅馬帝國衰亡時期,反對史詩的文學潮流導致瞭歐洲最早的散文虛構作品的產生,中世紀的騎士傳奇雖包含史詩的成分,但已經具有長篇小說的基本特征。隨著17世紀西班牙作傢M.de塞萬提斯的《堂吉訶德》的問世,現代長篇小說的形式得以最終確立。F.拉伯雷的《巨人傳》被認為是法國第一部真正的長篇小說,而D.笛福以其《魯濱遜漂流記》被稱為英國“長篇小說之父”。長篇小說無論就作品數量而言還是在影響和讀者面的廣度上,都超過其他文學形式。現代長篇小說興起的主要原因是適應社會的商業需要,小說寫作不但體現作傢的審美追求,而且是他們維持生計的手段,而出版商出版他們的作品則是為瞭獲取經濟利益。

  歐美現代長篇小說可以按不同標準加以分類。按題材劃分,有騎士小說、流浪漢小說、發展小說、教育小說、哲理小說、心理小說、社會小說、歷史小說、科幻小說、偵探推理小說等;按形式劃分、有書信體小說、日記體小說、自傳體小說、紀實小說等。此外,還可以根據藝術欣賞品味的高低分為通俗小說和“高雅小說”;依創作方法的不同,可劃分為古典主義的、浪漫主義的、現實主義的、自然主義的、“現代派的”(包括“象征主義”、“表現主義”、“荒誕小說”、“意識流小說”、“黑色幽默小說”、“新小說”、“魔幻現實主義小說”)、“後現代派的”等。然而,在文學史上,人們一般還是按照創作方法來劃分小說的發展階段和流派。

  在西方小說發展史上,傑出的小說傢數量眾多,優秀的小說作品更是不勝枚舉,影響較大的有西班牙的塞萬提斯(《堂吉訶德》)、英國的C.狄更斯(《奧列佛·特維斯特》、《老古玩店》等)、勃朗特姐妹(《簡·愛》、《呼嘯山莊》等)、V.吳爾夫(《到燈塔去》、《海浪》等)、愛爾蘭的J.喬伊斯(《尤利西斯》、《為芬尼根守靈》等)、法國的H.de巴爾紮克(《人間喜劇》)、V.雨果(《巴黎聖母院》、《悲慘世界》等)、M.普魯斯特(《追憶似水年華》)、A.羅伯–格裡耶(《橡皮》、《窺視者》等)、德國的J.W.von歌德(《少年維特之煩惱》、《威廉·邁斯特》等)、托馬斯·曼(《佈登勃洛克一傢》、《浮士德博士》等)、美國的E.海明威(《老人與海》、《永別瞭,武器》等)、W.福克納(《聲音與瘋狂》、《在我彌留之際》等)、俄羅斯的L.N.托爾斯泰(《戰爭與和平》等)、F.M.陀思妥耶夫斯基(《罪與罰》、《白癡》等)、拉美的G.加西亞·馬爾克斯(《百年孤獨》、《霍亂時期的愛情》)、M.A.阿斯圖裡亞斯(《總統先生》、《玉米人》)、巴爾加斯·略薩(《酒吧長談》)等。

  在中國,小說起源於古代的神話傳說。先秦兩漢的史傳散文在故事敘述、人物描寫等方面的技巧也對中國古代小說的發展產生瞭深遠影響。中國古代小說濫觴於魏晉南北朝的“志怪”和“志人”小說,但這些小說篇幅都較短小,故事情節也較簡單,大抵是一些片段。到瞭唐代的傳奇小說,才逐漸形成瞭比較曲折復雜而又完整的故事情節。宋元時期,出現瞭說書藝人演說的話本小說,明代又出現瞭文人創作的“擬話本”小說,羅貫中的《三國志演義》、施耐庵的《水滸傳》、許仲琳(或陸西星)的《封神演義》、吳承恩的《西遊記》、蘭陵笑笑生的《金瓶梅》,特別是清代偉大作傢曹雪芹的《紅樓夢》,堪稱這方面的代表作。它們在形式上均為章回體,即將一部小說分為若幹章節,標明回目,在各回之首設立標題,各回之間似斷實連,並在每一回結尾處設置懸念,令讀者產生依次讀下去的興趣。經過這樣的發展,中國古代小說在明清時期達到瞭高峰。

  五四運動以後的中國現代白話小說,吸收瞭中國古代小說的長處,又廣泛借鑒瞭外國小說,特別是19世紀以來歐美小說的創作方法和技巧,使小說藝術發展到一個新階段。從20世紀初直到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先後湧現瞭魯迅、周作人、茅盾、巴金、老舍、冰心、丁玲、沈從文等傑出小說傢和一大批優秀作品。20世紀80年代以來,中國的小說創作無論在題材、種類、寫作方法還是形式、風格、技巧上都更加多元化,作傢們開展瞭各種各樣的“試驗”,其中不乏成功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