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體冷熱程度的數值表示。由熱平衡條件可知,達到熱平衡兩物體的冷熱程度相同,即它們的溫度相等。經驗表明,若把達到熱平衡的兩物體分開,物體的狀態(包括溫度)將維持不變。由此可見,溫度是系統自身熱運動性質的宏觀表現,它與系統和什麼介質相接觸達到熱平衡,經過什麼路徑達到這個平衡狀態無關。從微觀上看,溫度是組成系統的大量分子無規則熱運動的宏觀表現,是分子熱運動能量統計平均值的量度。因此,溫度反映分子熱運動的劇烈程度,隻有統計的意義。對於單個分子,隻能說它能量多大,說說它溫度的高低是沒有意義的。

  通過熱平衡實驗可確認兩個物體的溫度相等。但為瞭判別兩個物體A和B的溫度的不同,必須引進第三個物體C。若A和B兩物體分別與第三個處於確定狀態的物體C達到熱平衡,則物體A和B彼此必定也處於熱平衡。由於此實驗事實是標定物體溫度的基本依據,故被稱為熱力學第零定律。由此可知,借助處於確定狀態的第三個物體C,就可判定A和B是否處於熱平衡,即溫度是否相等。換言之,通過與處於不同狀態的物體C達到熱平衡,就可比較物體A和B溫度的不同。物體C的溫度變化通常是通過該物體某一可觀測的物理性質的變化加以標志的,要求此物理性質必須隨物體的冷熱程度有單調和顯著的變化。如生活中常用的水銀溫度計酒精溫度計,就是用水銀和酒精作為測溫物質,以其宏觀可觀測的體積變化作為溫度變化標志,制作而成的液體溫度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