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經濟學傢、行政學傢。生於弗吉尼亞州亞歷山德裡亞。1912~1917年在普林斯頓大學任政治學與法學教授,後在塔夫托總統設立的節約與效率委員會工作,1916~1932年任政體研究所所長,1927年以研究所為核心設立佈魯金斯學院並擔任院長。主要著作有《各邦的預算制度改革運動》(1918)、《現代國傢之政府》(1919)、《公共行政學原理》(1927)。20世紀20~30年代,美國學學術界熱衷於對行政、立法、司法等權力及其相互關系的討論。威洛比從立法與行政的關系出發,主張國會按照憲法賦有行政權,國會按其意願再將行政權授予總統或其他官員,這同實行總統制的美國普遍認為總統按照憲法賦有行政權的觀點不同。他著重研究行政中有規范意義的原理、原則,對以後的行政學研究有重大影響。他對政府財政也進行瞭深入的研究,特別是預算、會計、物資采購、貯藏等問題,從而擴大瞭傳統行政學的范圍。他的《公共行政學原理》一書,與L.D.懷特的《公共行政學研究導論》一樣,成為當時行政學的主要教科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