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水電事業創建人之一。原名李厚生。湖南省平江人。1917年4月13日生於北京。1934年入武漢大學工學院機械系就讀。一二·九運動後,任武漢秘密學聯負責人。1940年到延安,長期從事新聞、宣傳工作,曾任《冀熱遼日報》社社長、《《新湖南報》社社長。1952年後歷任燃料工業部水力發電建設總局局長、水利電力部副部長、電力工業部副部長兼國傢能源委員會副主任等職。先後主管水電工作11年。中國的水電在50年代以前幾乎為空白,少為人知,他提出並強調瞭水電要獨立發展的方針;創建瞭水電建設從設計、施工、開發、管理直到科研、辦學等一整套完整的專門機構,組建瞭全套水電職工隊伍(包括北京、上海等8個水電設計院,北京、武漢等5所水電中等專業學校、水利科學院、水電安裝公司等);查清中國水力資源居世界首位;以提出官廳、佛子嶺兩水庫加設電站開始,貫徹瞭水與電綜合開發利用的方針;參與黃河規劃委員會的規劃工作,以三門峽、劉傢峽水電站為第一期工程,確定46個梯級開發水電的方案,並執行至今;以建設新安江水電站、獅子灘水電站為先導,開創瞭中國人自行設計、施工,自造全套設備,興建大中型水電站的局面。1982年後任中共中央組織部副部長,1984年後任中共中央顧問委員會委員。主要著作有《黃河治理與開發》(1955)、《水力發電建設》(1957)、《論水力發電與河流規劃》(1982)、《論三峽工程》(1985)以及《毛澤東青少年時代》、《李銳雜文》、《廬山會議實錄》、《往事長短錄》等十幾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