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情況下使用和維修電工設備。人類掌握瞭電能的產生、轉換、傳輸和使用技術以後,電能已成為世界上使用最方便的一種能源。電給人類社會帶來瞭財富,改善瞭人民的生活。但是,在生產和生活中,如果不註意安全用電,電也會給人類帶來災害。如觸電可造成人身傷亡,設備漏電產生的電火花可造成火災、爆炸等事故。此外,高頻用電設備產生的電磁場也會造成對人身的傷害和對通訊設備、試驗儀器等的影響。

  電能使用中的主要不安全因素是漏電,即即通過絕緣介質的電流。通常,為瞭使電工設備能安全可靠地工作,必須用電氣性能好的絕緣材料將帶電導體與周圍的帶電和不帶電物體隔離。介質材料的絕緣性能用絕緣電阻表示,絕緣電阻無限大,表示絕緣材料中幾乎沒有電流通過。絕緣電阻值與所加的電壓高低及其他工作條件有關,如絕緣材料的工作溫度過高、工作時間過長、受潮或機械損傷等,都會使絕緣電阻值下降,在電壓作用下,就會有電流通過絕緣介質,形成漏電,從而威脅人身和設備安全。此外,還有一種與電有關的不安全因素,即靜電放電。靜電放電也可能造成火災、爆炸事故(見靜電防護)。

  為瞭保障安全用電,通常制定出各種用電安全措施。生產中,除落實安全用電的組織措施外,還有各種具體的技術措施,如針對漏電對電工設備及其他用電設備所采用的接地、保護接零,使用觸電保護器等;針對操作人員而制定的安全規程、安全色標等;針對靜電放電而采取的各種靜電防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