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以農業為經濟活動基本內容的一類聚落的總稱,也稱農村。原始聚落起源於舊石器時代中期。到新石器時代,農業和畜牧業開始分離,使以農業為主要生計的氏族定居下來,出現瞭真正的鄉村。中國已經發掘的最早村落遺址屬新石器時代前期,如浙江省的河姆渡以及陝西省的半坡等。

  按照鄉村的經濟活動內容,可分為以一業為主的農業村(種植業)、林業村、牧村和漁村,也有農林、農牧、農漁等兼業村落。在經濟活動以及自然環境、民族文化等因素的影響下,鄉村存在在各種居住方式和形態特征。在農區和林區,村落通常是固定的;在牧區,定居聚落、季移型聚落和遊牧的帳幕聚落兼而有之;而在江河湖沼之中,還有以舟為室的船戶組成的船戶村。固定的聚落可分為散佈著孤立農舍的散村,以及集合成條狀、塊狀、環狀的路村、街村、團村和環村等集村,其規模從隻有少許農戶的小村到數千人口的大村不等。根據鄉村是否具有行政含義,可分為自然村和行政村。自然村是村落實體,行政村是行政實體。一個大自然村可設幾個行政村,一個行政村也可以包含幾個小自然村。

  一般來說,鄉村聚落具有農舍、牲畜棚圈、倉庫場院、道路、水渠、宅旁綠地,以及特定環境和專業化生產條件下特有的附屬設施。小村一般無服務職能,中心村落則有小商店、小醫療診所、郵局、學校等生活服務和文化設施,可發揮最低層級的中心地職能。隨著現代城市化的發展,在城市郊區還出現瞭城市化村這種類似城市的鄉村聚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