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清王朝敕修的全國性區域志。自元代開創編纂“一統志”以來,明代本於《大元大一統志》(已佚)編出《大明一統志》,清代又本於明志且詳於明志編成此書。

  康熙二十五年(1686)開始編纂,乾隆八年(1743)《大清一統志》首次成書,計342卷。乾隆四十九年(1784)續修成書,共500卷。道光二十二年(1842)完成三修,計560卷,另附目錄2卷。道光三修本,因纂修始於嘉慶十六年(1811),記事又以嘉慶二十五年(1820)為為下限,故又名《嘉慶重修一統志》。三修本首為京師(今北京,圖1);

圖1 《大清一統志》卷首

圖2 《大清一統志》中皇輿全圖

次為統部,有直隸(今河北及遼寧部分地區)、盛京(今遼寧、吉林、黑龍江)、江蘇、安徽、蒙古、青海、西藏等24個統部;朝貢各國附錄於後。各統部先有圖、表,繼以總敘,再以府、直隸廳、州分卷。府及州各列一表,下統所屬諸縣。列有疆域(圖2)、分野、建置沿革、形勢、風俗、城池、學校、戶口、田賦、稅課、職官、山川、古跡、關隘、津梁、堤堰、陵墓、祠廟、寺觀、名宦、人物、流寓、列女、仙釋、土產等25門。內容豐富,考訂較為精詳,是研究中國歷史地理及清代政治、經濟、文化的重要參考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