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各個國傢級的農業工程協會(學會)組成。1930年8月在比利時成立,總部設在當選主席的國傢及其工作單位。其宗旨是:協助解決各國農業工程科技人員普遍感興趣的問題;促進各國建立國傢級農業工程協會(學會);安排各國農業工程專傢間的接觸與交往;促進農業工程方面的工藝、科學和技術進步;贊助和改進農業工程科技人員的培訓計畫;出版各種刊物等。組織上分5個部分:①會員國和個人會員大會。每5年舉行一次,負責選舉主席、第一副主席、秘書長,審批申請入會的會員國;制訂活動計畫和審審查管理委員會提出的報告等。②管理委員會。由主席、第一副主席、秘書長、技術組主席和各會員國代表一人等組成,負責協會的行政工作。③主席、第一副主席和秘書長。主席是協會的代表,第一副主席和秘書長協助主席工作,秘書長還兼管財務。④技術組。設水土科學、農業建築及其設備、農業機械、農業電氣化與能源、農業工作的科學組織等5個分組。⑤審計處。負責審查協會財會帳目。國際農業工程協會與聯合國和所屬有關組織保持密切的關系,後者常派代表參加各種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