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人口現狀及對影響人口發展的各種因素的假設,對未來人口規模、結構、變動和趨勢所作的測算。嚴格地說,根據某種任意假設所進行的推算隻能稱為人口測算或推算。隻有當假設條件被認為真正接近實際情況,最有可能實現時,才能稱為人口預測。但通常所說人口預測均是廣義而言。

  進行人口預測,第一要瞭解人口變動的內在機制,建立人口發展模型,即找出進行測算的數學公式;第二要掌握基期的人口狀況,其中包括各種類別的人口數(分性別、年齡、民族、城鄉等等)和各種影響人口增長要素(如生育、死亡、遷移等)的水平;第三要估計各種要素未來的變化。

  進行人口預測時,可因人口狀況的不同或所要求的精確程度不同,而使用不同的人口模型,從而形成不同的預測方法。①人口數直接預測法。當人口增長率基本固定不變時,可用復利公式Pn=P0(1+k)n或指數增長公式Pn=P0ekn,直接從基期人口數P0按固定的年增長率k推算n年後的人口數Pn,式中e為自然對數的底2.71828…。當預計人口增長率有變化時,可以每隔一段時間調整一次k的數值。②分要素預測法。根據有關的各種比率分別推算未來各年出生、死亡、遷入、遷出人數,然後將這些變化加以綜合,從而預測整個人口的數量和結構的變動。③同批人分要素預測法。將人口按性別、年齡分組,按分年齡死亡率和存活率分別推算未來各年的死亡人數和相應各年齡的人數,並按未來各年齡婦女人數與分年齡生育率推算各年的出生人數,以及按分性別、分年齡遷移率推算未來各年的遷移人>t中死於t年內的人數加上t年內出生者中的死亡人數

。   , 而

  測算

的原則是用 年年初各生育年齡婦女人數 乘相應年齡的生育率 ,並將乘積相加,得 年全年預計出生人數

  

然後將預計出生人數按一定比例(例如0.516∶0.484)分為男女嬰人數。

  測算中,對未來生育率

可作各種不同處理:①可假定原來的分年齡生育率 的數值長期不變;②可根據原調查的 計算出總和生育率 以及生育率分佈 (又稱生育模式), ,並把預計的未來各年生育水平(用該年的總和生育率 表示)乘原來的 以求得未來各年生育率 ;③可根據生育政策計算未來的生育率 ;④按某一數學公式(如,Γ分佈曲線)和給定的參數值(如開始生育年齡與峰值生育年齡)估算未來生育率 。對遷移的預測則在上述計算基礎上,再按分性別、年齡的遷移率與相應人數推算。

  預測中所用的各項參數以實際調查所得數據為基礎,根據以往變動趨勢,參考其他國傢或地區所經歷的變化過程,或根據政策要求,對生育率、死亡率等參數作出假設。為看出不同情況下人口未來發展的差別,可以采取幾套不同的假設,作出不同的預測方案,進行比較。在實行計劃生育的情況下,可根據各種不同政策要求下的不同預測結果,選擇最適合預期目標的方案。人口預測與人口計劃密不可分。如果不同地區、不同民族或者城鄉之間,在生育率和死亡率水平上有較大差異,可以而且應該分別進行預測,然後再就全國加以匯總。

  人口預測可按預測期長短分為短期預測 (5年以下)、中期預測(5~20年)和長期預測。一般中期預測各種要素的變動,可較準確加以估計,推算結果容易接近實際,現實意義較大。遠期預測中未知因素較多,不易把握,但能擺脫短期波動的影響,顯示人口發展趨勢,對於制定人口發展戰略有重要參考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