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體或組織的權力集中於最高領導者手中、以人為管理主體的組織管理方式。主要盛行於傳統社會中。

  起源與發展 傢長制源於傢庭、傢族等血緣群體。在母權制和父權制的傢庭中,傢庭的主要權力集中於傢長一人手中,權力不劃分,其他成員均須服從傢長一人。在傢庭中奉行非正式控制原則,無正式規章,靠習慣、習俗等來維持管理與控制。當社會群體規模有所擴大時,此種方式又被推廣到更大的範圍,如手工業作坊、、店鋪、行會。封建帝王把國傢看成是一傢私有,即所謂“傢天下”。他們治國常常采用傢長式的方法。傢長制是在生產力水平低下、社會分工不發達、群體規模相對狹小、結構相對簡單的傳統社會中的一種手工業組織管理方式。隨著現代工業社會和現代社會組織的出現,這種管理方式逐漸被淘汰,但它的殘餘形式仍可能存在於某些社會和社會組織中。

  傢長制管理的特征 主要表現在:①權力高度集中。在傢長制管理下,組織權力不進行劃分,組織中的重大決策和大部分問題的裁決權,都集中於最高領導者手中,整個組織的活動完全由最高領導者的個人意志支配。它的典型表現形式是個人獨裁制。②組織管理的隨意性。由於權力集中於個人,因此,組織管理主要依靠最高領導者個人直覺、經驗和個性,沒有一定的程序和規則,辦事無章可循,無法可依。傢長制管理一般沒有明確的責任和權力分工,缺乏穩定的正式結構,組織活動呈無序狀態,組織活動效率常因互相推諉、不負責任而降低。③任人唯親。傢長制管理以血緣關系為基礎,管理人員由傢長、傢庭和傢族的主要成員組成。傢長制與以人的個性為特征的初級社會關系密切相聯系。在傢長制管理下的社會組織中,選擇管理人員,以具有人身依附性的初級社會關系為標準,視與最高領導者的私人關系和感情親疏而定。結果造成大量不稱職的人員占據組織管理職位,在組織內部形成與組織目標相悖的利益群體,有著任人唯親、因人設位、管理職位冗雜的痼疾。④終身制。由於初級社會關系具有不可置換性,因而在傢長制管理體制下,最高領導者一般實行終身制,體制本身缺乏正常的更換領導者的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