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婦之間因思想感情、性格等方面不一致而產生的矛盾和糾紛。其表現形式多種多樣,從不愉快、口角、行為攻擊、暴力、分居到離婚。現代社會夫婦衝突很多,世界範圍內離婚率的增高是明顯的例證。產生的原因主要有:①婚姻由義務型變為感情型。和義務相比,感情具有不穩定性和容易轉移等特點,一旦感情淡薄、轉移和破裂,就會導致夫婦衝突。②婦女在傢庭中地位提高。由於婦女就業和受教育的機會增加,社會地位提高,在傢庭中不再依靠丈夫生活,使得妻子具有向丈夫挑戰的地位和能力。③社會生活的變遷遷。工業化、都市化和交通運輸的發展,使社會流動性增加,對傢庭和夫婦的控制力也減弱。④傢庭功能的改變。某些傳統的傢庭功能已逐漸消失,夫妻各謀職業和收入,相互間維系力量減弱。⑤生育觀念和生育狀況的變化。傳統傢庭重生育,子女成為聯系夫婦關系的紐帶。現代傢庭輕生育,願意少生,甚至不願生育的夫婦增加;在一些傢庭中,子女不僅不是聯系夫婦的紐帶,而是夫婦沖突的誘發因素。⑥傳統貞節觀念的改變,以及法律對離婚限制的放寬,宗教對婚姻影響的衰落,自由的婚姻觀念對人們的影響越來越深。

  夫婦沖突造成傢庭不和睦甚至傢庭解體。每個傢庭都或多或少地存在著夫婦沖突,隻是發生原因和表現形式有所不同。因此,夫妻間要承認沖突,發生沖突後要積極交流各自的想法,解除因沖突而造成的緊張,使夫妻關系出現新的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