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法學工作者的群眾性學術團體。它的任務是:團結、組織和推動全國各民族的法學工作者,遵循中國共產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堅持社會主義道路、人民民主專政、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馬列主義和毛澤東思想四項基本原則,一切從實際出發,理論聯繫實際,積極開展法學研究工作和國內、國際的學術交流活動。為建設有中國特色的馬克思主義法學、發展社會主義民主、健全社會主義法制、建設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作出貢獻。

  中國法學會於1982年 7月在北北京成立。成立大會推選楊秀峰為名譽會長,並選出第一屆理事會理事167名。在第一次理事會上,選舉武新宇為會長,張友漁、王一夫、梁文英、王漢斌、朱劍明、項淳一、甘重鬥、錢端升、宦鄉、陳守一和王叔文為副會長。同年12月召開的常務理事會上,增選王仲方為理事、常務副會長,曹海波為副會長。1983年11月,中國法學會在北京舉行一屆二次理事會議。武新宇因健康原因辭去會長職務,會議推選張友漁為會長。

  中國法學會成立後,致力於組織學術活動,對一些重大法學理論問題和實際問題進行瞭學術探討;創辦瞭理論性、學術性的法學雜志──《中國法學》(季刊);編輯出版瞭有關法學的論文選、資料集、知識叢書等;同許多國傢的法學界進行學術交流和友好往來,增進瞭相互的瞭解與友誼。

  中國法學會的會員資格,個人會員為具有一定的法學理論基礎或法律工作經驗、並具備相當法學研究能力的法學工作者、法律工作者和其他公民;贊成該會章程的各地方法學學術團體或全國專業性法學學術團體,可以申請作為該會的團體會員。全國各省、市、自治區建立瞭法學會的已有22處;建立瞭籌備委員會的,條件成熟時也將成立法學會。為瞭適應開創法學研究新局面的客觀需要,更便於組織、推動法學各學科研究工作和學術交流的開展,中國法學會按法學學科建立分學科研究會,其中法學基礎理論、憲法學、民法學、刑法學、訴訟法學和婚姻法學等6個研究會於1984年分別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