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最先使用的術語。通常“能”指能動一方,“所”指被動一方;“能”指主體,“所”指客體。如,“能緣”指認識主體及其能動作用,“所緣”指認識物件;“能取”是內識,“所取”是外境;“能知”是認識主體,“所知”為認識物件。東晉佛教哲學傢僧肇說:“般若即能知也。五陰即所知也。所知即緣也。”認為佛教智慧般若是能認識的主體,五陰即物質世界和精神世界是認識物件。佛教認為“能”“所”相對,“所”不能離開“能”。明末清初唯物主義者王夫之予以批判改造,提出能必副所的唯物主義命命題,從此“能所”有瞭新的意義(見所以發能與能必副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