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戰國末期秦相國呂不韋組織門客編寫的著作。又稱《呂覽》。《史記·呂不韋傳》說:“呂不韋乃令其客人人著所聞,集論以為‘八覽’、‘六論’、‘十二紀’,二十餘萬言。”今本排列次序是“十二紀”在前,“八覽”、“六論”在後,與《史記》所說次序不同,當是後人改定。“十二紀”後附有《序意》篇,是全書的序,其中提到“維秦八年,歲在涒灘”。“秦八年”,有人認為是指秦始皇八年(前239年),也有人認為是指從秦滅東周的次年起算的第八年,即秦始皇六年。當時的習慣是全書寫成後再寫寫序,故序言寫作的年代也就是全書完成的年代。

  呂不韋(?~前235)原是陽翟(今河南禹縣)巨商,因幫助秦始皇的父親子楚繼承秦國王位,被任為丞相,封文信侯,食河南洛陽十萬戶。秦始皇繼位後,尊他為相國,號稱“仲父”。秦始皇十年被免職,十二年自殺。他曾“招致賓客遊士,欲以並天下”,對秦統一六國的事業有過貢獻。《呂氏春秋》全書體例劃一,篇與篇之間內容有一定的聯系與分工,表明它是按統一的計劃有組織地編寫的。《序意》中敘述著作大旨的部分冠有“文信侯曰”4字,表明書中貫徹瞭呂不韋的政治思想意圖。

  戰國末期統一趨勢加強,各傢思想迅速走向融合。在此情況下產生的《呂氏春秋》,因博采各傢學說,從漢代以來一直被稱為“雜傢”。寫作《呂氏春秋》的目的,是為瞭綜合各傢學說之長,指導秦國統治階級兼並六國,建立大一統的封建王朝,並實現長治久安。它對各傢學說有所吸收,有所揚棄,主要是吸收其中比較合理、進步和有利於實現上述目的的成分。因此它是“雜而不雜”。在自然觀上,它將道傢關於世界具有統一本原的思想與《管子》中《心術》等4篇表述過的“精氣”說結合起來,提出“太一”是產生天地、陰陽、萬物的本原,“太一”又稱精氣或元氣,指細微的原始物質。在認識論上,吸取宋尹(見宋尹學派)的“別宥”思想、《管子》4篇的“靜因之道”和荀子唯物主義認識論中某些因素,強調認識其理必須破除主觀成見;判斷言論的是非必須“緣物之情及人之情以為所聞”,並且“驗之以理”;對“有道之士”的言論要“愉易平靜以待之”,“因然而然之”;對自以為已經認識而毫不懷疑的東西要“察之以法,揆之以量,驗之以數”。認為“聖人”所以能“先知”,“非神非幸”,而在於能夠“審征表”,即審察事變之前出現的各種征兆,認為“無征表而欲先知,堯舜與眾人同等”。在歷史觀上,吸取陰陽傢的“五德終始”學說,作為以秦代周的理論根據。在政治思想上,主張以德治為主,兼用法治。吸取儒傢德治、仁政學說和有關教育、音樂等理論,強調人君“以愛利民為心”,並對人民進行道德和音樂的感化。吸取法傢“因時變法”、重視耕戰和賞罰必信的思想,但又批判其“嚴罰厚賞”的主張,斥為“衰世之政”。吸取道傢貴生、清靜無為的思想,主張統治者節欲、養生,君主無為而臣下有為。對墨傢學說吸收較少,但也吸取其節用,薄葬的思想。在戰爭問題上,批判墨傢等的非攻、偃兵之說,主張“誅暴君而振苦民”,以義兵、義戰實現統一。又根據儒傢的“公天下”和道傢的“貴公”思想,提出“天下非一人之天下也,天下之天下也”,主張限制天子的權力。《呂氏春秋》兼采各傢學說之長的思想政治路線,與秦始皇的偏重法傢學說是不同的。

  《呂氏春秋》記載瞭許多史實與傳說,保存瞭有關先秦思想傢如鄧析、楊朱、宋鈃、尹文、田駢、華子、關尹、詹何、惠施、公孫龍等人的材料,還記錄瞭當時先進的農業生產知識和其他科學知識,具有重要的史料價值。

《呂氏春秋》明萬歷七年(1579)刻本

  《呂氏春秋》的註釋本有:《呂氏春秋註》,漢高誘撰,清乾隆五十三年(1788)靈巖山館刊畢沅校正本,《諸子集成》本;《呂氏春秋集釋》,許維遹撰,民國二十四年(1935)清華大學排印本,1955年文學古籍刊行社重印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