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社會中宗教的最初形式。以自然物和自然力為崇拜物件,自然崇拜是其基本表現形態。此外,還包括萬物有靈論、拜物教、圖騰崇拜等。原始社會中人們將自然物和自然力視為有生命、意志並有偉大能力的物件,因此,既有所依賴又有所畏懼,故對之敬拜或求告。一般認為,嚴格意義的自然宗教具有兩個特徵:①將自然物和自然力本身視作具有意志的物件而加以崇拜;②尚未產生掌管這些物件之神靈的觀念。

  除上述從宗教史和比較宗教學角度運用這個概念外,自然宗教有有時也用於:①神學和宗教哲學。即指起源於人本性的自然的宗教,與啟示宗教相對。原為基督教神學術語。基督教認為基督教和猶太教來自上帝的啟示,因而是啟示宗教;其他的一些宗教則出於人的自然本性,因而是自然的宗教;②一些自然神論者所提倡的自然宗教。它是以理性為基礎,認識自然,從而證實宗教信仰的學說。出現於17~18世紀西歐資產階級革命時期,主要流行於英國,以赫伯特和博林佈魯克等人為代表。這種學說認為理性(或感覺)是知識真理性的標準,而人們通過理性對自然現象的認識即可領悟神的存在和本性。因為大自然這部“奇妙的機器”的和諧與合乎目的,正是神這一宇宙始因存在的證明;並且,人類原始時期的宗教本是這樣的自然宗教;而教會所崇奉的以神的啟示為基礎的傳統基督教則是自然宗教的墮落,應加以反對。還認為凡不能通過理性得到證實的信仰,如傳統教義中所說的啟示和神跡奇事,都是違反理性的,應予擯棄。這種意義上的自然宗教,為當代許多自然科學傢所信奉。阿爾伯特·愛因斯坦所說的“宇宙宗教感情”,實際上就是承認宇宙的井然秩序及其創造者──神非人格的本原的一種宗教感情,反映出與泛神論和自然神論有關的自然宗教的一些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