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10月8日敘利亞總統哈菲茲·阿薩德和蘇聯最高蘇維埃主席團主席Л.И.勃列日涅夫在莫斯科簽訂的條約。1978年9月埃及同以色列、美國簽署大衛營協議後,敘利亞面臨以色列日益嚴重的軍事威脅。敘利亞政府為瞭在軍事上與以色列抗衡,決定加強同蘇聯的聯繫。於是,雙方簽訂瞭友好合作條約。該條約從1980年12月2日起生效。

  友好合作條約的有效期限為20年。共15條。主要內容有:雙方表示不斷發展和加強兩國之間在政治、經濟、軍事、、科技、文化和其他方面的友誼與合作;雙方譴責殖民主義、種族主義和猶太復國主義;定期協商雙邊關系問題和雙方關心的國際問題,首先是近東問題;一旦出現威脅雙方中一方的和平與安全或者威脅、破壞世界和平與安全的局勢時,雙方將立即進行接觸,以協調雙方的立場和進行合作;雙方將繼續發展軍事方面的合作,以利於加強自己的防禦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