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拉圭東岸共和國位於南美洲東南部烏拉圭河東岸,並因此而得名。北接巴西,西鄰阿根廷,東南瀕大西洋。面積176215平方公裡。人口299萬(1984),其中白人占90%,印歐混血種人占8%。居民多信奉天主教。官方語言為西班牙語。首都蒙德維的亞。

  獨立前的烏拉圭 烏拉圭的原始居民為印第安查魯亞人。1516年,西班牙探險傢J.迪亞斯·德·索利斯發現這一地區,他在拉普拉塔河北岸登登陸後被印第安人所殺。1680年,葡萄牙人在科洛尼亞建立殖民點。1726年,西班牙人建立蒙得維的亞城,並逐漸向周圍擴張。1776年,烏拉圭被劃入拉普拉塔總督轄區。次年,西班牙人攻占科洛尼亞,烏拉圭遂淪為西班牙殖民地。1807年2月,英軍攻占蒙得維的亞,以此作為入侵佈宜諾斯艾利斯的基地。在英軍7個月占領期間,蒙得維的亞軍民奮起抵抗,並支援佈宜諾斯艾利斯人民反對英軍入侵的鬥爭,終於迫使英軍投降。

  1811年2月,烏拉圭愛國者發動反抗西班牙殖民統治的起義,攻占瞭索裡亞諾和梅塞德斯。同年4月,民族英雄J.G.阿蒂加斯從阿根廷回到烏拉圭,領導獨立戰爭。5月,在拉斯彼德拉斯戰役中打敗西班牙殖民軍。1814年,阿根廷派軍占領蒙得維的亞。1815年,阿蒂加斯的部隊攻克蒙得維的亞,隨即控制烏拉圭全境,並成立瞭議會和政府。此後,阿蒂加斯繼續同企圖吞並烏拉圭的巴西和阿根廷的軍隊作戰,1820年戰敗,退入巴拉圭。1821年葡萄牙把烏拉圭並入巴西,改名為西斯巴拉丁省。1825年4月19日,逃亡在阿根廷的33名烏拉圭愛國者在J.A.拉瓦列哈率領下回到烏拉圭,發動武裝起義。同年8月25日,起義軍收復蒙得維的亞,宣佈烏拉圭獨立。10月,起義軍在薩拉蒂戰役中獲勝,趕走瞭巴西軍隊,並宣佈烏拉圭並入拉普拉塔聯合省,但導致巴西向阿根廷宣戰。在英國幹預下,1828年8月27日巴西與阿根廷在蒙得維的亞簽訂和約,承認烏拉圭為獨立國傢。(見烏拉圭戰爭)

  獨立後的烏拉圭 烏拉圭獨立後,於1830年7月18日頒佈瞭第一部憲法。同年10月,J.F.裡韋拉被選為第一屆總統。1835年形成紅黨和白黨(見烏拉圭紅黨和烏拉圭白黨)兩大政治集團。此後至1903年,兩黨爭奪政權,政府更迭頻繁,其間大部分由紅黨執政。1839年,阿根廷獨裁者J.M.de羅薩斯在白黨支持下侵入烏拉圭,第二次烏拉圭戰爭爆發。1843~1851年,烏拉圭人民進行瞭長期的蒙得維的亞保衛戰,粉碎瞭羅薩斯兼並烏拉圭的企圖。1865年,烏拉圭又同阿根廷、巴西結盟,卷入反對巴拉圭的戰爭(見巴拉圭戰爭)。

“三十三個不朽者”

  19世紀70年代以後,由於歐洲市場對谷物和肉類的需要量增加,烏拉圭的畜牧業和農業迅速發展,屠宰業也隨之發展起來。在這前後,西班牙和意大利等國移民大量擁入,促進瞭烏拉圭經濟的發展。1903~1907年和1911~1915年,紅黨領袖J.巴特列·伊·奧多涅斯兩次擔任總統期間,實行司法、行政、經濟、社會和教育改革,大力發展民族經濟,限制外國資本的滲入,帶來烏拉圭政局的相對穩定和經濟文化的發展。1929年爆發資本主義世界經濟危機,烏拉圭出口銳減,生產下降,人民生活惡化,政局動蕩。1933年3月G.特拉發動政變,廢除國傢行政委員會,解散國會,實行軍事獨裁統治,直到1938年A.巴爾多米爾將軍當選總統為止。

  第二次世界大戰前期,烏拉圭保持中立,1945年向軸心國宣戰。戰爭期間,美國壟斷資本加緊向烏拉圭滲透,逐漸取代英國而控制烏拉圭的重要經濟部門。戰後,烏拉圭民族經濟有很大發展,開始興建煉鋼廠和大型水力發電站,擴大公路網,增建科學、教育、文化和醫療保健設施。農牧業也有較快的發展,到1954年,烏拉圭已由大米和小麥進口國轉變為出口國。1951年舉行公民投票修改憲法,將總統制改為國務會議制。1954年以後,烏拉圭經濟惡化,導致工人示威和人民普遍不滿。結果在1958年的大選中,執政93年的紅黨被擊敗,白黨領袖M.R.埃切戈延當選總統。1959~1967年白黨執政期間,頒佈鎮壓進步活動的“安全法”,修改憲法,廢除國務會議制,恢復總統制。1967年紅黨再度執政。1973年2月,陸、空軍發動政變,以國傢安全委員會名義參政。以後,軍人相繼通過國務委員會和國傢委員會操縱政權,實行獨裁統治。1981年7月,軍政府同紅黨和白黨就修改憲法和擬訂政黨法達成協議。同年9月1日,國傢委員會任命前陸軍司令G.C.阿爾瓦雷斯·阿梅利諾為總統,組成向“全面恢復民主”準備條件的過渡政府。1982年6月頒佈《政黨組織法》,準許紅黨、白黨和公民聯盟恢復政治活動。1983年軍政府宣佈暫時禁止這三個政黨公開活動。1984年1月,爆發瞭全國大罷工;7月軍政府恢復政黨活動。同年11月舉行總統選舉,紅黨候選人J.M.桑吉內蒂當選總統。桑吉內蒂政府對內執行“鞏固民主、振興經濟”的政策,廣泛開放民主,強調全國和解與團結;對外奉行和平與開放的外交政策。1988年2月3日與中國建立大使級外交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