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道爾公國位於歐洲西部伊比利亞半島上,比利牛斯群山環抱之中,介於法國與西班牙之間。面積465平方公裡,人口約4.2萬(1983),其中,土著人約占25%,屬西班牙北部邊陲加泰羅尼亞移民的後裔;西班牙人約占57%;其餘為法國人和葡萄牙人。居民多信奉天主教。官方語言為加泰羅尼亞語。通用法語和西班牙語。首都安道爾。(見彩圖)

安道爾市羅馬式教堂

  中世紀時,安道爾屬於西班牙邊境省的一部分。安道爾的土地為西班牙加泰羅尼亞的農牧民所墾殖,公元6 ~7世紀逐漸為西侵的阿拉伯人占據,732年法蘭克王國的軍隊在安道爾居民的配合下,驅逐瞭阿拉伯人,法蘭克國王虔誠者路易敕令該地獨立,並借《聖經》典故賜名“隱多爾”,日久轉音為“安道爾”。

  819年查理曼帝國頒佈“自由赦書”,宣告安道爾獨立。當時,該地區處於西班牙北部邊陲區塞奧-德烏赫爾伯爵西塞佈的勢力范圍。1133年西塞佈的後裔將該地作為“永久地”賜贈給烏赫爾的地方主教。1206年該地部分地區經封建領主卡斯特利佈羅和卡貝之手轉入法國富瓦伯爵手中。13世紀法國的富瓦伯爵和西班牙的烏赫爾主教開始瞭爭奪安道爾的長期紛爭。1278年9月法國、西班牙雙方締結和約,史稱《納貢協議書》,法國富瓦伯爵獲安道爾世俗統治權,西班牙烏赫爾主教獲宗教統治權,雙方共享對安道爾的宗主權。1607年,富瓦伯爵的領主共有權歸屬於法國政府。法國、西班牙每年收取象征性貢金960法郎和430比塞塔。

  1789年法國大革命爆發後,法國於1793年宣佈放棄對安道爾的特權,兩國關系中斷。1806年拿破侖一世頒佈特別法令,兩國恢復關系。1868年安道爾召開首屆議會,制定瞭憲法。憲法規定,國傢最高權力屬於法、西兩國元首,其權力由兩國元首的常設代表行使,受理議會提案。立法和行政權由安道爾總委員會行使。但須由兩國元首批準。

  兩次世界大戰安道爾均未卷入。1933年曾爆發安道爾革命,人民贏得瞭成年男子普選權等初步民主權利。1934年俄國冒險傢Б.斯科瑟廖夫詭稱是安道爾公爵鮑裡斯一世,趁局勢動蕩解散議會,任免官吏,自立為王。這一騙局直到1941年法國將他投入集中營才告終。

  安道爾現有6個教區,同時也是行政單位,共52個居民點,無本國貨幣。法郎、比塞塔等外幣自由流通。根據憲法規定,安道爾是法國、西班牙共管的公國。安道爾無政黨,無軍隊,隻有大約80名警察。

  1971年修改選舉法,1981年1月選出安道爾總委員會議長F.C.帕斯格特。1982年1月實行體制改革,行政權改由執行機構行使。1984年5月,J.P.索蘭斯任總理。1986年1月再次當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