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基斯坦總統(1958~1969)。1907年5月14日生於西北邊境省。曾就讀於阿利加爾穆斯林大學和英國桑赫斯特皇傢軍事學院。1928年起在英屬印度軍隊中任軍官。第二次世界大戰中率第十四旁遮普聯隊在緬甸對日作戰。

  巴基斯坦獨立後,歷任旅長、師長和陸軍副總司令,1951年任陸軍總司令。1954~1955年兼任國防部長。1958年10月7日發動政變,宣佈實行“軍法統治”。I.米爾紮總統罷免總理,廢除憲法,同年10月27日阿尤尤佈·汗迫使米爾紮辭職後,出任總統兼國防部長、武裝部隊最高統帥和軍法管制首席執行官。1959年晉升為元帥。1960和1965年兩度當選為總統。1960年曾實行“基本民主”體制。同年9月19日與印度總理J.尼赫魯就共同使用印度河河水問題在卡拉奇簽署印度河河水條約。1962年6月7日軍事管制內閣辭職後,宣佈恢復憲制政府。同年7月簽署允許重新成立政黨的法令。1963年12月當選為巴基斯坦穆斯林聯盟(大會派)主席。1964年8月同克什米爾領導人謝赫·阿卜杜拉就克什米爾前途問題進行磋商。同年10月12日在卡拉奇會晤印度總理L.B.夏斯特裡,雙方同意為謀求進一步的相互瞭解而努力。1965年4月訪蘇,簽訂瞭關於貸款、貿易和文化交流的三項協定。同年12月訪美。1966年1月在蘇聯塔什幹與夏斯特裡簽署《塔什幹宣言》(見塔什幹會議)。1969年2 月21日宣稱不贊成重新進行大選,引起廣泛的學潮與罷工。同年3月25日迫於國內形勢,宣佈把政權移交給陸軍總司令葉海亞·汗。

阿尤佈·汗參加公民投票

  任內曾實行農業改革,頒佈西巴土改條例,規定土地最高限額,征收超過限額的土地以出租或出售給農民,並規定保障佃農合法權益,嚴禁奪佃、增加地租和非法勒索。阿尤佈·汗為發展工業生產也做瞭一定努力,外國在巴投資受到鼓勵。任內執行瞭以“雙邊對等主義”為基礎的外交政策。著有《走向新巴基斯坦》和自傳體的《要朋友,不要主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