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經濟學傢M.-E.-L.瓦爾拉斯提出的關於各種商品的價格在一般均衡體系中同時決定的理論。是其一般均衡理論的重要內容。其代表作是1874年發表的《純粹經濟學要義》。該理論的實質是說明資本主義經濟可以處於穩定的均衡狀態。在資本主義經濟中,消費者可以獲得最大效用,企業傢可以獲得最大利潤,生產要素的所有者可以得到最大報酬。

  瓦爾拉斯是邊際效用學派奠基人之一。他的價格理論以邊際效用價值論為基礎。他認為價格或價值達成均衡的過程是一致的,因此價格決定和價值決定是一回事。他用“稀少性”說明價格決定的最終原因,認為各種商品和勞務的供求數量和價格是相互聯系的,一種商品價格和數量的變化可引起其他商品的數量和價格的變化。所以不能僅研究一種商品、一個市場上的供求變化,必須同時研究全部商品、全部市場供求的變化。隻有當一切市場都處於均衡狀態,個別市場才能處於均衡狀態。

  瓦爾拉斯的一般均衡價格決定思想,是通過數學公式闡述的。他假定社會上有n種資源生產m種商品。社會上每個人都持有一定數量的資源或生產要素,即他的分析以既定的收入分配方式為前提。在這樣的經濟社會中,消費者力圖取得最大效用,企業傢力圖獲得最大利潤,資源所有者力圖獲取最多的報酬。

  通過對方程求解,瓦爾拉斯證明瞭在市場上存在著一系列的市場價格和交易數量(這些價格和數量即為均衡價格和數量),能使每個消費者、企業傢和資源所有者達到各自的目的,從而社會可以和諧而穩定地存在下去。

  瓦爾拉斯還認為,方程所決定的均衡是穩定的均衡,即一旦經濟制度處於非均衡狀態時,市場的力量會自動地使經濟制度調整到一個新的均衡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