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1976~1980年的國民經濟發展計畫。簡稱“五五”計畫。這個計畫沒有專門編制,而是與第六個五年計劃一併進行編制的。

  1975年,國務院討論和規劃“五五”和“六五”時期的經濟發展。同年,召開瞭多次計畫工作的務虛會,研究和確定經濟工作的路線、方針、政策,並草擬瞭《1976~1985年發展國民經濟的十年規劃綱要》。1978年初對原來的綱要作瞭修定,這時形勢雖有好轉,但由於“左”傾思想仍起作用,在經濟工作中求成過過急,提出瞭許多不切實際的高指標,如“1980年基本實現農業機械化”,十年內搞“十來個大慶”、“十來個鞍鋼”,興建120個大型項目,等等。於是,進一步加重瞭原來已經嚴重失調的比例關系,重演瞭歷史上曾經發生過的“冒進”,給經濟發展帶來瞭困難。1978年12月,中國共產黨召開第十一屆中央委員會第三次全體會議,作出瞭把工作重點轉移到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上來的戰略決策,提出瞭解決國民經濟重大比例嚴重失調的要求,制訂瞭關於加快農業發展的決定。不久,正式提出瞭“調整、改革、整頓、提高(1979)”的方針,對計劃指標作瞭較大幅度的削減,開始扭轉經濟形勢繼續惡化的局面。

  從1976年到1980年,經濟經過徘徊,得到初步調整。1980年,工農業總產值按當年價格,達到7077億元;按可比價格,五年平均每年遞增8.1%,其中農業為5.1%,工業為9.2%。1980年生產糧食6411億斤,棉花5413萬擔,鋼3712萬噸,煤62000萬噸,不少輕工業品增產更多。最後兩年的調整,表現在:農業戰勝自然災害,糧食產量創造最高記錄,多種經營發展得更快;輕工業的發展超過重工業,重工業的內部結構有瞭變化;通過提高農副產品收購價格和增加職工工資等一系列的政策和措施,使人民生活得到較大改善。但是,長期的比例失調形成的經濟結構的不合理,沒有完全解決,加上投資規模退得不夠,經濟效益提高不快。因此,1980年末召開的中國共產黨中央工作會議決定在經濟上實行進一步的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