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動匯率的對稱。各國貨幣的匯率基本固定,同時又將匯率的波動幅度限制在一個規定的範圍內。

  在金本位制下,各國貨幣的金平價是固定匯率確定的基礎,黃金輸送點則是匯率波動的界限。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建立瞭以美元為中心的固定匯率制,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建立之初曾經規定,會員國的貨幣平價一律以一定數量的黃金或美元來表示,並據此形成國際固定匯率制度。在這種制度下,會員國的貨幣匯率隻能圍繞該國貨幣同金平價之比在上下限各1%幅度內波動。後來,匯率率的波動幅度雖然不斷擴大,但波幅規定仍不變。當某國貨幣對美元匯率的波動超過這一幅度時,該國貨幣當局有義務幹涉外匯市場,將匯率波動限制在規定的上下限內。60年代以後,美元一再貶值,1971年8月15日美國宣佈停止外國銀行用美元向美國兌換黃金後,1973年2月美元再次大幅度貶值,西方各國貨幣紛紛與美元脫鉤,不再實行固定匯率制而改行浮動匯率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