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澤東1957年2月27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國務會議第十一次(擴大)會議上的講話,後來他根據講話記錄加以整理,並作瞭若幹補充,發表於1957年6月19日的《人民日報》上。

  歷史背景 中國在1956年已基本上實現瞭農業、手工業的合作化和對私人資本主義工商業的社會主義改造,開始進入社會主義建設時期。當時,許多人不敢公開承認在人民內部還存在著矛盾,正是這些矛盾推動著社會不斷向前發發展。毛澤東針對這種思想狀況,發表瞭這篇講話。

1957年6月19日《人民日報》第1版

  《關於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的問題》共分為12節,在所闡述的問題中,有些是經濟問題。毛澤東強調要正確處理社會主義經濟建設中的人民內部矛盾,以團結全國各族人民,促進社會主義經濟的迅速發展。

  關於社會主義社會的基本矛盾 毛澤東指出:“在社會主義社會中,基本矛盾仍然是生產關系和生產力之間的矛盾,上層建築和經濟基礎之間的矛盾”,社會主義社會的這些矛盾,同舊社會的這些矛盾具有根本不同的性質。社會主義制度的優越,就在於社會主義生產關系能夠容許生產力以舊時代所沒有的速度發展,因而能使生產不斷擴大,能使人民不繼增長的需要逐步得到滿足。但是社會主義生產關系還很不完善,這些不完善的方面是:公私合營企業還不是完全社會主義性質的;農業生產合作社有一部分還是半社會主義性質的;在完全社會主義化的合作社中,還需要繼續解決所有制的某些問題;還需要尋找出比較適當的形式,使各經濟部門的生產和交換能協調發展;在全民所有制經濟和集體所有制經濟內部,以及在這兩種經濟形式之間,積累和消費的分配問題還不容易一下子解決得完全合理。社會主義生產關系的這些不完善的方面和生產力的發展是相矛盾的,必須及時改善社會主義生產關系,才能促使生產力得到更快地發展。一些矛盾解決之後,又會出現新的矛盾。例如,在客觀上將會長期存在的社會生產和社會需要之間的矛盾,就需要人們時常經過國傢計劃去調節。國傢每年作一次經濟計劃,安排積累和消費的適當比例,求得生產和需求之間的平衡。經過一年,平衡被打破,又需要作第二年的平衡,這就是計劃經濟的優越性。

  關於農業合作化 毛澤東說:農業合作化過程基本上是健全的。但“合作社還存在著一些需要解決的矛盾。例如,在國傢同合作社之間,在合作社內部,在合作社同合作社相互之間,都有一些矛盾需要解決”,在生產問題上,合作社經濟既要服從國傢統一經濟計劃的領導,同時,合作社的生產和經營在不違背國傢的統一計劃和政策法令下應保持一定的靈活性和獨立性;參加合作社的各個傢庭,既要服從合作社或生產隊的總計劃,同時,社員的自留地和其他一部分個體經營的經濟又可以由自己作出適當的計劃。在分配問題上,必須兼顧國傢、集體和個人的利益。“對於國傢的稅收、合作社的積累、農民的個人收入這三個方面的關系,必須處理適當,經常註意調節其中的矛盾”。要盡可能使農民在正常年景下能從增加生產中逐年增加個人收入。

  關於工商業者 毛澤東說:私營工商業在1956年已改變為公私合營企業,“這件事所以做得這樣迅速和順利,是跟我們把工人階級同民族資產階級之間的矛盾當做人民內部矛盾來處理密切相關的”。他又說:在私營工商業改變為公私合營企業後,階級矛盾並沒有完全解決,資產階級分子仍具有兩面性。一方面他們已成為公私合營企業中的管理人員,正處在轉變為自食其力的勞動者過程中;另一方面他們還在公私合營的企業中拿定息,他們同工人階級的思想感情、生活習慣還有不小的距離。

  關於節約 毛澤東說:“我們要進行大規模的建設,但是我國還是一個很窮的國傢,這是一個矛盾。全面地持久地厲行節約,就是解決這個矛盾的一個方法。”他又說,在工業建設中,“我們必須逐步地建設一批規模大的現代化的企業以為骨幹,沒有這個骨幹就不能使我國在幾十年內變為現代化的工業強國”,但是,應當更多地建立中小型企業,應當充分利用舊社會遺留下來的工業基礎,力求節省,用較少的錢辦較多的事。“要使全體幹部和全體人民經常想到我國是一個社會主義的大國,但又是一個經濟落後的窮國,這是一個很大的矛盾,要使我國富強起來,需要幾十年艱苦奮鬥的時間,其中包括執行厲行節約、反對浪費這樣一個勤儉建國的方針”。

  關於中國工業化的道路 毛澤東說:“我國的經濟建設是以重工業為中心,這一點必須肯定。但是同時必須充分註意發展農業和輕工業”,農業生產發展瞭,工業才能有充分的原料來源和廣闊的市場,才有可能為建立強大的重工業積累較多的資金。隨著農業技術改造的逐步發展,為農業服務的機械、化肥、農藥、水利建設、電力建設、運輸建設、民用燃料、民用建築材料等等將日益增多,農業作為這些重工業的重要市場的作用必將日益顯示出來。“農業和輕工業發展瞭,重工業有瞭市場,有瞭資金,它就會更快地發展。這樣,看起來工業化的速度似乎慢一些,但是實際上不會慢,或者反而可能快一些”。

  毛澤東說:在經濟建設上,我們還缺乏經驗,還需要積累經驗,因此就存在著矛盾,即社會主義社會經濟發展的客觀經濟規律和我們主觀認識之間的矛盾,這需要在經濟建設實踐中去解決。這個矛盾,也表現在比較正確地反映客觀規律的一些人同比較不正確地反映客觀規律的一些人之間的矛盾,因此也是人民內部矛盾,要盡可能正確地反映它和解決它。

  毛澤東在《關於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的問題》中所闡明的經濟思想,如社會主義社會的基本矛盾;在農業合作社中要正確處理國傢、集體和個人三者的經濟利益;要在國民經濟各部門和全國各方面厲行節約;要正確處理農業、輕工業和重工業發展的相互關系等等,都對中國的社會主義經濟建設有著現實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