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排演過程中負責記錄的成員。他的任務是記錄:①排演過程中導演的解釋與要求;②導演對劇本的藝術特色、思想立意、人物形象的分析;③導演對舞臺工作部門的要求;④重要的舞臺場面的調度處理;⑤導演對效果、服裝、化妝、燈光變化與開幕、閉幕的具體處理及從初排到彩排各場、各幕的進行速度時間和連排、演出時各方面的意見。此外,還須搜集、保管排演與演出的各種文獻資料,建立劇碼檔案,最後系統地彙編“演出本”(即彙編“演出資料集”)等等。場記還應協助劇務記錄排演與演出時的工作情況。。有的演出組織不設場記職務,其工作由劇務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