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政治傢、作傢。出生於倫敦。自祖父起,世代以法律為業,父親曾任法官,並取得爵士稱號。他幼年在倫敦的聖安東尼學校求學。12歲左右進入著名的政治傢約翰·摩頓的邸宅充當侍從,14歲入牛津大學深造時,對拉丁語已相當嫺熟。這時又向知名學者威兼·格羅辛學習希臘語。他厭惡中世紀的煩瑣神學及教會的宗教偏見,對人類精神力量的解放感到極大的興趣。他精通哲學,愛好音樂,對數學及天文學等也很有研究。然而他內心中曾經產生過矛盾,曾在倫敦的卡爾特修道院修過4年苦行,還想充當托缽僧。。他交遊很廣,尤以與人文主義大師寫有諷刺名篇《愚人頌》的埃拉斯穆斯的往還成為歷史上的佳話。

  莫爾在牛津學習不到兩年,又回倫敦學習法律。

  1504年被選為議員,進入議會。他曾反對英王亨利七世向議會勒索款項。亨利七世遷怒於莫爾的父親,將其投入監獄,莫爾不為所屈。

  1509年亨利八世繼位,第2年,莫爾擔任倫敦市副行政司法長官。1515年,他受倫敦商人同業公會的委托,出使佛蘭德(在今比利時)談判貿易問題。這件事在《烏托邦》中曾有記載。他以後又曾數次出國辦理外交事務。

  亨利八世和莫爾交往密切,還因莫爾博學,並孚眾望,一心想要羅致他。1517年,他被任命為上訴法院院長、樞密院顧問官。1523年當選為眾議院議長,曾發表演說,主張每一個議員為瞭國傢的利益應該有權申述自己的觀點,抵抗專制主義。1529年任大法官。但亨利八世的所作所為都以自己的利益和欲望為前提,莫爾終於因此和他決裂。1532年,莫爾反對亨利離婚再娶,辭去大法官之職,並拒不參加亨利婚禮。亨利原先支持羅馬天主教皇,不贊成各國擁有獨立的教會。後因教皇在他的婚姻糾紛上不給予支持,加之他早已覬覦英國境內天主教寺院的財產,於是中斷同教皇的關系。這一切都遭到莫爾的反對。1534年亨利強迫議會以法令形式宣告自己是英國教會首領,莫爾拒不宣誓承認。亨利遂下令逮捕莫爾,處以叛逆罪,並於1535年7月6日把他送上斷頭臺。

  莫爾的英語作品有遊戲短劇及小詩。他的《理查三世史》是一部重要的著作,有英語和拉丁語兩種版本,但都未完成。他在書中抨擊這個英王橫征暴斂,不得人心。這樣直言不諱,大大觸犯瞭亨利八世,可能是原書未能續完的原因。有人認為,莎士比亞的歷史悲劇《理查三世》曾受莫爾這部著作的啟發。

  莫爾的拉丁語作品中,最著名的是《烏托邦》(1516)。“烏托邦”是莫爾從希臘語鑄造的一個詞,意指“不存在的地方”。書分上下兩部。在本書上部中,莫爾以親身的見聞,揭露當日英國君主統治下社會的黑暗,對資本主義原始積累時期英國農民的悲慘境遇作瞭極其深刻的描繪,以激起讀者的憤慨和同情。成批的農民在以暴力進行的大規模圈地運動中被驅逐,耕地變成牧場,商人和農業資本傢從經營羊毛中擴大收入,而農民卻流離失所,或饑餓而死,或淪為乞丐、盜賊被處以嚴刑。馬克思在《資本論》中評述這個問題時曾引用《烏托邦》中有關的文字。作者描寫時雖使用大量的暗示和影射,並且假托一個外國人拉斐爾·希斯拉德之口,但不難看出希斯拉德即是作者的化身。書的第二部則描寫一個美好的社會:希斯拉德作為一個歷經風險、航行異國的老水手,暢談一個外人不知的烏托邦國傢,其中沒有貧窮,人民安居樂業,豐衣足食,城市中居屋舒適,道路寬闊,有令人心曠神怡的花草果木,有便利大眾的食堂及醫院。烏托邦最大的特點是一切財產公有。作者在書中痛斥私有制,認為這是一切罪惡的根源。烏托邦不存在財產私有制,所以是幸福的國傢。勞動在烏托邦成為生活的必需。除極少數例外,所有男女都從事生產勞動。全國無遊民,無使人墮落的場所。每人每天隻須工作6小時,即可使物資充足,供公民各取所需。教育事業、學術研究、文娛活動受到高度重視,為公民工作之餘提供充分的便利。作者不僅把公有制當做社會的基礎,而且在其他方面也表達瞭先進的雖然還不完備的設想,例如消滅腦力勞動和體力勞動的差別以及城鄉間的對立。但作者所提出的社會經濟基礎仍建築在傢庭生產單位和落後的手工業之上,甚至攙雜著奴隸勞動的殘餘;作者還把烏托邦的太平盛世歸功於賢明君主的統治。此外,烏托邦人有虔誠的宗教信仰,雖然對不同的宗教信仰不加限制。這部書雖有歷史的局限性,卻是第一部宣揚空想社會主義的出色的著作,是後來科學社會主義思想的一個重要來源。

  《烏托邦》又是一部文學名著。它的語言優美,諷刺深刻,有奇妙的情節、豐富的想象,表達瞭作者對社會改革的理想,對後世產生瞭很大的影響。

  莫爾使用拉丁語寫成這部著作,主要由於拉丁語是當時歐洲學界的通用語。1551年拉爾夫·羅賓遜首次把它譯成英語,以後出現瞭各種主要語言的譯本。中國解放前有漢語節譯本,解放後印行瞭漢語全譯本。(戴鎦齡譯)。

  

參考書目

 R. W. Chambers,Thomas More, London,1935.

 W. Roper and N.Harpsfield,Lives of Sir Thomas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