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戲曲傢、曲論傢。字伯英,晚字聃和,號寧庵,別號詞隱。吳江(今屬江蘇)人。萬曆二年(1574)進士,曾任兵部職方司主事,吏部驗封司員外郎等職。萬曆十四年上疏請立儲忤旨,左遷吏部行人司司正,奉使歸裏。萬曆十六年還朝,升光祿寺丞,次年充任順天鄉試同考官,因科場舞弊案受人攻擊,辭官回鄉。由於沈璟曾作過吏部、光祿寺官員,所以時人稱之為“沈吏部”、“沈光祿”。後傢居30年,潛心研究詞曲,考訂音律,與當時著名曲傢王驥德、呂天成、顧大典等探究、切磋曲學,並在音律研究方方面有所建樹。

  沈璟是吳江派的領袖,在當時戲曲界影響頗大。針對傳奇創作中出現的賣弄學問、搬用典故、不諳格律等現象,沈璟提出“合律依腔”和“僻好本色”的主張,並編纂《南九宮十三調曲譜》以為規范。以沈璟為首的吳江派戲曲傢,同崇尚才情的臨川派湯顯祖在戲曲創作諸問題上,曾經有過一段時間的辯難。

  《南九宮十三調曲譜》(以下簡稱《南曲譜》)以蔣孝《南九宮譜》和《十三調譜》為基礎,增補新調,嚴明平仄,分別正襯,考訂訛謬,有時還註明唱法,是一部集南曲傳統曲調大成、格式律法詳備、音韻平仄詳明、作法與唱法相兼的曲學文獻。沈璟另有曲論多種,如《論詞六則》、《唱曲當知》和《正吳編》等,今均已不存。所作傳奇《博笑記》前附有著名論曲散套《二郎神》,其中以通俗的語言,簡要地說明瞭“合律依腔”和“詞人當行,歌客守腔”的重要性。據王驥德《曲律》說,沈璟甚至主張“守協律而不工”。沈璟的聲律論,對於糾正傳奇創作中不合音律、脫離舞臺的弊病有積極意義,因而產生瞭相當大的影響。但沈璟的聲律論也不可避免地顯得過於瑣碎,宥於細微末節,容易束縛作者的才情。

  沈璟的“僻好本色”主張,有助於矯正駢麗靡縟之風。惟他對“本色”的理解局限於“摹勒傢常語”,失之片面;他推崇元劇語言的“當行本色”,卻又隻停留在玩味隻言片語上,未免取貌遺神。

  沈璟著有傳奇17種,總稱“屬玉堂傳奇”,現存7種:《紅蕖記》、《雙魚記》、《桃符記》、《一種情》(即《墜釵記》)、《埋劍記》、《義俠記》和《博笑記》。

  《紅蕖記》是沈璟的初筆,寫書生鄭德麟、崔希周與鹽商女兒韋楚雲、曾麗玉因泊舟洞庭湖邊而邂逅,分別以紅蕖、紅絹、紅箋等互相題贈,後屢經輾轉波折,各成夫婦。內容未脫才子佳人老套,藝術手法上也有關目過於巧合之病。此劇有嚴守格律和字雕句鏤兩個特點。前者是沈璟“合律依腔”主張的體現,後者卻與沈璟後來的語言本色的主張不合,故沈璟對它並不滿意。當時人對《紅蕖記》的評價即有分歧。王驥德看重它嚴守音律,說:“詞隱傳奇,要當以‘紅蕖’稱首。”徐復祚卻以為“時時為法所拘,遂不復條暢”。劇中好用詩句和四六句,且搬用藥名、曲名、五行、五色、八音八曲,又好用聯韻、疊句眩人耳目。說明沈璟初期的創作也曾一度受到駢麗風氣的影響。

  從《雙魚記》和《一種情》可看出沈璟作品由駢麗向本色語言風格的變化。“水滸”戲《義俠記》是沈璟改變駢麗之風後的名作,它從武松辭別柴進寫起,故事內容包括打虎、殺嫂、十字坡、快活林、飛雲浦、鴛鴦樓、投梁山,一直到武松和宋江等同受招安為止。基本情節與小說《水滸傳》中武松故事相合。第四出“除兇”到第十八出“雪恨”,描寫武松從打虎到殺西門慶,是全劇的精采部分。作者同情武松屢為奸佞所害、被逼得走投無路的遭遇,並贊美他替兄報仇的行為,著力在這方面刻畫武松的面貌。沈璟在劇中強調嘯聚的目的是“懷忠仗義”,等待“招安”。提出臣民要恪守“忠孝”、“貞信”的信條,而人主則要能夠“不棄人”。這是沈璟的“清平政治”理想在劇中的反映,也是《義俠記》的主旨所在。

  沈璟作品中頗有對封建倫理道德的宣揚,也多有宿命論思想。《埋劍記》取材於唐代牛肅的《吳保安傳》,寫書生郭飛卿與吳永固朋友之間“輕利重義”的至交,目的又是為宣揚“達道彝倫,終古常新”的封建倫常準則。《紅蕖記》、《桃符記》、《一種情》和《雙魚記》又都貫註瞭死生有命、姻緣天定的宿命論思想。

  《博笑記》在體制上比較特殊,它由十個故事組成,每個故事三、四折不等。雖然作者是從“可笑可怪”的角度取材,其中卻有反映一定社會現實內容的短劇,如《乜縣佐竟日昏眠》諷刺官吏終日嗜睡的昏庸,《起復管遘難身全》揭露瞭佛門的偽善。

  總的來看,沈璟在曲學上的成績勝過他的創作成就,他的曲學理論和創作實踐也有距離。凌濛初批評他的作品“審於律而短於才,亦知用故實用套詞之非宜,欲作當傢本色俊語,卻又不能,直以淺言俚句,掤拽牽湊……”(《譚曲雜札》),固有苛刻之處,卻切中要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