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蘭畫傢,風格派的代表。1872年3月7日生於阿默斯福特,1944年2月1日卒於美國紐約。其早期作品得益於17世紀的荷蘭傳統繪畫,後在象徵主義和印象主義中吸收瞭營養。1908年以前創作瞭大量介於印象主義和後印象主義之間的繪畫。1908年創作的油畫《紅色的樹》,保留瞭具體物象的輪廓,色彩和構圖富有表現力,屬於表現主義的作品。其間,他主要畫樹、靜物、河岸、海景和建築物。自1912年初至1914年7月,他在巴黎居住,沉醉於立體主義,在《有薑罐的靜物》和教堂的寫生生素描中有所反映。回荷蘭後他拋棄立體主義。在1913年的油畫《線與色的構成》中,采用新的空間處理法,而從幾幅《防波堤與海》的變體畫中,興趣又轉向幾何形符號式的繪畫,走到瞭幾何抽象的邊緣。1919~1938年,蒙德裡安住在巴黎,後又在倫敦短期逗留,1940年遷居紐約直到逝世。

  從20世紀初開始,蒙德裡安從事純幾何形的抽象畫創作,在平面上把橫線和豎線加以結合,形成直角或長方形,並在其中安排原色紅、藍、黃,時而有灰色。他認為:人類今天離開物質向精神方向發展,“作為純粹的精神表現,藝術將以一種凈化的,即抽象的美學形式來表現它自己。”隻有抽象的形式,才能“避免個別性和特殊性,獲得人類共通的純粹精神表現。”以後,作品中的線條和四方形的數目逐漸減少,灰色被排除出畫面,原色也減到一至二種,所占的面積也比以前小。20年代中期的《黃與藍》(1925)顯示出獨特的風格,這種風格一直延續到晚年。到美國後,受美國生活的影響,畫中表現出爵士音樂的節奏,反映出繁鬧的都市生活中安寧和不平靜的情緒,其中最典型的是油畫《百老匯爵士樂》(1942~19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