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字楷體字書寫的樣本。自從漢代以後隸書向真書、行書發展,文字筆劃之間,時有訛變。晉宋以後俗體增多,如亂字作亂,鼓字作皷,經字作,美字作羙,席字作廗,析字作之類都與篆書、隸書不合。唐太宗貞觀年間秘書監顏師古在秘書省刊正經籍,校定字體,辨別訛誤、錄成樣本,以便讎校時做為準繩,當時稱之為《顏氏字樣》,後來博士杜延業又續修,有《群書新定字樣》。字樣的名稱就是這樣來的。武後時,顏師古的四世從孫顏元孫又作《幹祿字書》一卷,辨正字體的正俗,以為書寫的楷式。唐代宗大曆歷十一年(776),張參作《五經文字》,唐文宗開成二年(837)唐玄度又作《新加九經字樣》。由此楷書寫法有瞭一定的規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