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唐代設置的培訓宮廷歌舞人員的機構。“梨園”原意是皇帝禁苑中的果木園圃。設有亭臺、球場,供皇帝及其貴戚遊玩。唐玄宗開元二年(714),將其作為教習歌舞的地方,從宮廷燕樂“坐部伎”中選出300人在此習藝,所排演的多是唐玄宗自己創作的法曲,這些藝人稱“皇帝梨園弟子”。唐玄宗另在宮女中選出數百人,學習音樂,居於宜春北院,亦名“梨園弟子”。梨園中還設有“小部音聲”,選15歲以下的30餘名少年組成。除宮中梨園外,還在長安設“梨園別教院”,演奏新創作的法曲,藝人多達達1000人,別教院屬長安太常寺管理。據唐代段安節《樂府雜錄》載,在洛陽設有“梨園新院”,有藝人1500人,演奏俗樂,其技藝高者選入教坊。梨園在當時曾培養出大批優秀的音樂舞蹈表演人才,為盛唐音樂增加瞭光彩,在歷史上產生瞭深遠影響。後世戲曲班社多以“梨園”為其代稱,戲曲藝人亦稱“梨園弟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