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願貢獻個人的時間和精力,在不為物質報酬的前提下,為推動人類發展、社會進步和社會福利事業而提供的服務。

  在現代社會,志願服務是公眾參與社會生活的一種重要形式,也是社會福利服務中越來越重要的一股力量。志願服務有別於由國傢從普遍主義原則出發規定和提供的法定服務,由市場主體按等價交換和“購買力”法則提供的私人服務,以及由親屬、鄰裏按特殊性原則及需要原則提供的非正式照顧服務。志願服務通常由一些相當正式的組織或機構以某種較為專業化化的方式提供,這類組織或機構或稱為自願機構,或稱為非營利組織(NPO),有時也可等同於非政府組織(NGO)。它們的出現和在社會服務領域中的活躍,反映瞭公民社會或“第三部門”的形成及其組織化程度的提高,與現代社會中社會服務的專業化發展密切相關。

  志願者服務指人們自由選擇為某項公益事業貢獻時間和才智的服務活動。目標重在增進公共福利和體現“社區精神”,不必是高度組織化和通過機構來實施。志願者服務區別於強制性服務,即按法律或權威的要求而必須從事的服務,例如被判罰所做的社區服務。志願服務的領域可分為四類:互助和自助;慈善和為他人提供服務(包括為抗災賑災、緊急救助的捐贈等活動,安老助孤、扶貧濟困活動,參與社會福利、公益援助的活動);參與;倡導與運動。中國一直提倡開展志願服務,並建立瞭眾多的志願者協會等組織。在中國,志願服務的主要領域是:環境保護,社會服務(分為社會互助與社會援助、社區服務兩個主要領域),各種社會公益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