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紀20年代興起於美國的經濟學流派。其成員主要是在美國芝加哥大學任教、信奉新自由主義經濟哲學、強調市場機制的調節作用的一批經濟學傢,也有個別不曾在該校任教,但因其學術觀點和政策傾向相同而被認為是該學派成員。學派的主要代表人物在20世紀30年代前後有J.瓦伊納F.H.奈特H.C.西蒙斯等人;第二次世界大戰後有F.von哈耶克G.J.施施蒂格勒M.弗裡德曼等人。

圖1 瓦伊納

  這一學派極端強調個人自由,反對個人專斷和“權威”;在國傢必須幹預經濟的情況下,強調“法治”,反對“人治”。西蒙斯在20世紀30年代關於改革美國貨幣金融體制的主張,其中包括商業銀行必須對其吸收的存款保持100%的現金準備這一建議;哈耶克始終主張金本位制是現實可行的理想的貨幣制度,反對任何人為地擴大貨幣流通量的政策措施;還有弗裡德曼的“單一規則”的貨幣政策等。這些主張的實質是要求建立一種貨幣體制,在這一體制下,一國的貨幣信用流通量取決於某種以法律形式規定的“規則”,而不是取決於貨幣當局相機抉擇所采取的政策措施。

圖2 奈特

  他們特別強調完全競爭的市場機制在調節資本主義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功能,強烈主張國傢對經濟生活的幹預應減少到必不可少的最低限度。奈特和西蒙斯都十分強調私人企業的自由競爭在經濟生活中應起的作用。哈耶克認為,資本主義自由競爭不僅能夠實現生產資源的最優配置,即取得最大經濟效率,而且能夠保存個人自由,防止政策決策人專斷的幹涉。他不僅把經濟計劃與個人的自由選擇完全對立起來,甚至聲稱任何形式的經濟計劃都是“通向奴役的道路”。

  芝加哥學派的理論觀點具有如下一些特點或者暗含著如下一些假定或前提:強調經濟學應是一門實證科學;理論分析著眼於資本主義經濟的長期均衡,忽視經濟政策的短期效果;在理論分析中往往忽視自由競爭條件下的社會福利與私人利益、私人成本與社會成本之間會出現的差別,或者認為這種差別與經濟效率或經濟自由相比較是微不足道的,這使他們不重視國傢在調節資本主義的資源配置和收入分配方面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