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或政府機構為籌資而發行的承擔到期償付本息義務的書面憑證。有價證券的一種。對債券持有人來說,它是債權憑證,是債券發行人對持有人作出的在一定期限內償付本息的承諾。債券可以面向社會各階層發行,金融機構、公司、企業、社會團體或個人都可以認購。

  債券具有4個基本要素:①面值。債券的面值包括面值幣種和面值大小。面值幣種取決於發行者的需要和債券的種類,在本國金融市場上發行的國內債券用本國貨幣作為面值貨幣,在別國金融市場上發行的債券券用債券發行地國傢的貨幣作為面值貨幣。②還本期限。短期債券的還本期限隻有幾個月,長期債券的還本期限則可達幾十年,後者的風險較大。③利率。分固定利率和浮動利率兩種。固定利率一經確定,便不再變動,直到還本期滿;浮動利率則可在還本期限內定期進行調整,通常是3個月或半年調整一次。④價格。理論上,債券的面值應該是它的價格。實際上,由於發行者的種種考慮或債券市場上供求關系的變化,債券的市場價格常常脫離它的面值,有時高於面值,有時低於面值。

  債券的發行有很長歷史,種類繁多。按發行人的不同分為政府債券公司債券,按發行的范圍分為國內債券國際債券,按期限的長短分為長期債券短期債券,按發行的方式分為公募債券私募債券。另外,債券的種類還包括:年金債券無記名債券抵押債券附息票債券公債券保證債券企業債券金融債券等。

  債券和股票雖然同屬於有價證券,但二者有著很大的不同。債券作為表明債權債務關系的憑證,可以收回本金,且風險系數小,但一般比股票的收益率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