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或工作環境中,由自然因素引起的或人為因素造成的雜訊,幹擾人的正常生活和工作的現象。雜訊有自然因素引起的,也有人為因素造成的。實際上,凡是不需要的,使人厭煩並幹擾人的正常生活、工作和休息的聲音統稱雜訊。雜訊不僅取決於聲音的物理性質,而且和人的生活狀態有關。如一個發燒友欣賞的搖滾樂,對於一個疲倦的鄰居而言就是雜訊。

  雜訊的強度可用聲級表示,單位為分貝。一般來說,聲級在30~40分貝是比較安靜的環環境;超過50分貝就會影響睡眠和休息;70分貝以上幹擾人們的談話,使人心煩意亂,精力不集中;而長期工作或生活在90分貝以上的噪聲環境中,會嚴重影響聽力和導致其他疾病的發生。

  噪聲污染源主要有4種:①工業噪聲源。工廠中各種產生噪聲的機械設備,如運轉中的通風機、鼓風機、內燃機、空氣壓縮機、汽輪機、織佈機、印刷機、電鋸、電機、風鏟、風鉚、球磨機、振搗臺、沖床、鍛錘等。②交通噪聲源。運行中的各種汽車、摩托車、拖拉機、火車、飛機、輪船等。③建築施工噪聲源。運轉中的打樁機、混凝土攪拌機、壓路機、鋪路機、空氣壓縮機、鑿巖機等。④社會生活噪聲源。高音喇叭以及商業、交際等社會活動和傢用電器等。

  噪聲污染的一個特點是影響范圍廣。夜間一輛疾駛而過的汽車會把沿街數萬居民吵醒,發電廠高壓排氣放空噪聲可能影響方圓10千米居民的安寧。噪聲污染的另一個特點是沒有後效。噪聲源停止活動後,噪聲污染立刻消失。

  噪聲污染的危害歸納起來有三個方面:①損傷聽力,影響人體健康。②影響人的休息和工作,降低勞動生產率。③影響語言的清晰度和通信聯絡。

  20世紀50年代以來,噪聲問題日益嚴重。日本1966年公害訴訟案件共20 502起,其中噪聲案件就有7 640起,占37.3%;1974年噪聲訴訟案增至20 972起;1977年激增至8萬起。美國有8 000萬人,即全國總人口的40%受到噪聲的嚴重幹擾,有4 000萬人處在聽覺受損害的強噪聲威脅之下。英國倫敦、利物浦等大城市有76%的居民受到噪聲的嚴重幹擾。連以前比較安靜的瑞典斯德哥爾摩,也有70%的市民受噪聲的幹擾。20世紀末10年間,俄羅斯、美國等國大城市的噪聲增加瞭10分貝,平均每年增加1分貝。“噪聲病”一詞已出現於醫學書刊。噪聲病的發病率與日俱增。

  在中國噪聲污染也相當嚴重。據統計,向環境保護部門反映的噪聲事件數目占所反映的污染事件的首位,達40%以上。據估計,中國工人有10%~30%處在聽覺受損的強噪聲之下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