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供漁船使用的港口。包括水域和陸域兩部分,通常由碼頭、岸線、港池、錨地及陸地相關設施組成。是供漁船錨泊、避風、卸魚、補給的基礎設施。

  世界上一般將漁港分為大、中、小型三類:①大型漁港。多為大型漁船使用,是外海、遠洋漁業的基礎設施。規模較大,配套設施齊全。有各種專業碼頭和相應的港池、錨地和航道;有水產品冷凍、冷藏、加工、儲運設施;有漁船修造、繩網加工、物資補給等後勤保障設施;有通信聯絡、生產調度以以及辦公和生活服務設施。②中型漁港。主要供近海生產的漁船使用,進出港漁船的噸位、馬力較小,輔助船隻少。設施基本配套,通常有防波堤、碼頭、冰廠、冷庫、燃油和淡水供應以及漁船維修等方面的設施。③小型漁港。年卸魚量一般在5 000噸以下。漁船多在沿岸及鄰近海區作業,需要頻繁回港卸魚和取得補給。設施一般,具有避風條件,有簡易碼頭和小型冷庫等。大、中型漁港大多建在沿海或河口的大、中城市附近。有些漁港面向著名漁場,遠離人口稠密地區,形成瞭以漁業為中心的漁港城市。如俄羅斯的摩爾曼斯克港、美國的荷蘭港等。中國將漁港分為四類。其中,一、二類是大型漁港,基本設施相近,隻是一類港的規模較大,設施較為完善,主要供外海生產漁船使用,也可供遠洋漁船使用;二類漁港主要供經常回港的近海生產漁船使用,也可供外海作業的漁船使用;三、四類漁港為小型漁船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