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古代漢族民間備荒救災用的糧倉。倉儲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流行於全國各地。始創於隋,歷經宋元,至明清時期,民辦義倉在全國得到普遍推廣,各州縣義倉林立。義倉穀本面向社會多管道籌集,主要來源於勸捐勸借、官撥、嘗產、挪用其他經費等。以所處地區和糧食來源的不同,各地義倉有時差距很大。義倉通常由地方士紳或官紳共同管理。為保證備穀救濟,義倉採取的措施有:①通過實行借貸、平糶、賑濟及限定借穀數量等辦法嚴格控制對稻穀的使用。②實行分期分批出陳易新制度。③嚴格選派人員,加強強對借貸的管理。義倉在荒歉救濟和安定社會方面有重要作用。至清後期,部分地區的義倉運作具有明顯的商業經營性質,成為可增值的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