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侵犯他人的性權利、性健康或妨害與“性”有關的社會風化而違反刑事法律規範並構成刑事犯罪的行為。由於各國性觀念與風俗習慣不同,其法律規範有關性犯罪的內容也各有差異。中國刑法沒有採用性犯罪的概念,在研究中,通常用“性犯罪”泛指一組與性有關的犯罪。

  根據1997年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可納入性犯罪的罪名主要有強姦罪,姦淫幼女罪,強制猥褻、侮辱婦女罪,猥褻兒童罪,組織賣淫罪,協助組織賣淫罪,強迫賣淫罪,引誘、容留、介紹紹賣淫罪,引誘幼女賣淫罪,傳播性病罪,嫖宿幼女罪,聚眾淫亂罪,走私淫穢物品罪,制作、販賣、傳播淫穢物品罪,傳播淫穢物品罪,組織播放淫穢音像制品罪等。它們屬於侵犯人身權利和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的犯罪。性犯罪不僅使受害人本身備受摧殘,導致自殺等惡果,而且腐蝕人們的靈魂,敗壞社會風氣,誘發殺人、傷害、詐騙等其他刑事犯罪,嚴重破壞社會秩序。此外,因性犯罪引起的性病、艾滋病的蔓延還會危及國民素質,妨害生產力的發展。因此,性犯罪是各國刑法嚴厲打擊的犯罪。

  一般來說,性行為如果沒有危害社會(如個人的自慰行為)是不構成犯罪的,但是如果當眾自己或互相手淫、教唆他人手淫,則可能構成犯罪。男女戀愛過程中的越軌性行為不構成犯罪,但是以戀愛為名玩弄異性、情節嚴重的卻構成犯罪。雖然有一定社會危害性,但尚未列入刑事法律調整范圍的性行為(如通奸)不能視為性犯罪。對有社會危害性但沒有達到犯罪程度的違法行為,不能予以刑事處分,但可以采取治安處罰及其他行政處分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