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以描述、管理和維護資料庫的程式系統,是資料庫系統的核心組成部分。它建立在作業系統的基礎上,對資料庫進行統一的管理和控制。資料庫管理系統有四項主要功能。①描述資料庫:描述資料庫資料的邏輯結構、存儲結構、語義資訊和保密要求等。②管理資料庫:控制整個資料庫系統的運行,控制用戶的併發性訪問,檢驗資料的安全、保密與完整性,執行資料檢索、插入、刪除、修改等操作。③維護資料庫:控制資料庫初始資料的裝入,記錄工作日志,監視資料庫性能,修改更新資料庫,重新組織資料庫,恢復復出現故障的數據庫。④數據通信:組織數據的傳輸。

  數據庫管理系統通常由三部分組成。①數據描述語言及其翻譯程序:前者用於描述數據庫數據的結構,稱數據庫模式。後者將所描述的各項內容從源形式轉換成目標形式,即數據庫模式的內部表示,存放在數據庫中供系統查閱。②數據操作語言及其處理程序:操作語言供用戶存儲、檢索、修改數據庫中的數據之用。該語言由一系列語句組成。處理程序分析操作語言語句,將其分解為數據庫基本操作指令並加以執行。③數據庫管理例行程序:執行維護、管理數據庫的各項功能。

  數據庫管理系統常以它能支持的數據模型來分類。數據模型規定數據庫數據的結構、操作和約束條件。重要的數據模型有層次模型、網狀模型和關系模型。IBM公司研制的 IMS是一個典型的層次模型數據庫管理系統,著名的網狀模型數據庫管理系統有DBTG、TOTAC等,著名的關系模型數據庫管理系統有 INGRES、SQL/DS、QBE等。數據庫管理系統還可按它們提供的數據庫語言分為宿主系統和自含系統。宿主系統提供的不是獨立的語言,而是嵌入到某種稱為宿主語言的高級程序設計語言寫成的程序內的若幹條命令,以執行數據庫操作。這樣的系統能充分利用高級程序設計語言提供的數據處理功能,是大型數據庫管理系統樂於采取的形式。自含系統除提供一般數據操縱命令之外還提供一系列數據處理命令的完整語言,是小型機和微型機系統樂於采取的形式。現在多數數據庫管理系統采用宿主系統和自含系統兼顧的形式。從數據庫管理系統的結構上還可分為集中式數據庫管理系統和分佈式數據庫管理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