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稱魚類數量變動、經濟魚類數量變動。指魚類資源數量不斷變化的現象。有關魚類種群數量變動規律及其產生原因的理論,是水產資源學的主要組成部分。運用這些理論估算魚類資源量即魚類資源評估。研究魚類種群數量變動的目的是為瞭瞭解魚類資源的現狀和預測其變動趨勢,為水產捕撈、魚類增殖及漁業資源管理提供科學依據。

  現象 魚類種群的數量變動現象是普遍存在的,可大致反映於漁獲量的變化中。如中國煙臺附近近海域1952~1958年鮐的年漁獲量波動幅度超過10倍。1936~1955年間(1941~1945年除外)日本西太平洋重要經濟魚類的年漁獲量中,竹筴魚(Trachurus japonicus)波動於2.9~25萬噸;秋刀魚(Cololabis saira)波動於2~49.7萬噸;太平洋柔魚(Todarodes pacificns)波動於5.3~65.6萬噸。蘇聯裡海海區在60年代初以前的20年中,鯡(Caspialosa caspia)年漁獲量波動於3~18萬噸。秘魯鳀的漁獲量波動則更為劇烈。50年代末以前,包括秘魯鳀在內的世界鳀年總產量僅為310萬噸左右;進入60年代秘魯鳀年產量一躍達800萬噸,1970年曾達1200萬噸,但到80年代初劇降至110~120萬噸。

  原因 魚類種群的數量變動是由捕撈強度變化,水溫、鹽度、海流等環境條件變化,餌料數量波動等多種因素造成的。其中捕撈活動是最主要的因素,也成為數量變動研究的中心問題,對其他因素則尚未深入研究。

  研究捕撈對種群數量影響的目的在於瞭解如何對種群進行最適利用。最早建立最適利用觀點並建立數學模型的是蘇聯學者Ф.И.巴拉諾夫。後來E.S.拉塞爾對此作瞭系統的理論性概括,指出:“漁撈加強,可以使漁獲量增加,但在達到最高限度以後,捕撈愈甚,漁獲量愈少。”E.S.拉塞爾認為決定魚類種群數量的因素為下列4個方面:捕撈群體的補充量(A),魚的生長量(G),魚獲量(Y)和自然死亡量(D)。前兩個因素使種群總重量增加,後兩個因素使總重量減少。如果Y=A+GD,那麼資源量每年不變。在這種情況下的漁獲量就叫做持續生產量(SY)。原始資源因未被捕撈,由於環境的抑制作用,SY等於零。開始捕撈後,資源稀疏瞭,其增加率變大。因為增加量是資源量與增加率的乘積,在漁撈利用的早期階段,增加率提高的影響大於資源減少的影響,SY逐漸增加。但上述平衡趨勢隨捕撈強度加大、資源密度下降而逐漸變小。當到某一個資源量水平時,SY變得最大。這時的SY稱為最大持續產量(MSY)。如果再加強捕撈,資源減少的影響開始大於資源增加率的影響,SY就趨減少。持續下去,資源量最終趨近於零。與此同時SY也變為零。由此可見,實現MSY就是捕撈對資源的最適利用;超過MSY水平的利用,就是捕撈過度。其示意圖如下。

  20世紀50年代以來,以最適利用理論為依據的數學模型得到較快的發展。在拉塞爾理論基礎上其他學者提出瞭較為完善的分析模型和剩餘產量模型,以及補充量和親魚量關系的繁殖模型;近年來還提出瞭考慮到種間關系的多種群數量模型等。

  調查 為瞭解某種漁業資源的數量變動,需進行大量的調查研究。其主要內容包括:研究對象的種群及其分佈,個體生活史及其在各個生活階段的洄遊分佈情況,年度或季節內漁獲量、各類漁船具的數量以及在此基礎上計算的標準單位捕撈力量漁獲量等的統計,模型的選用或設計,各類生物學特征值,例如年齡、重量和生長函數的瞭解估算,在一定漁場范圍內的資源量,以及環境因素對種群洄遊與數量的影響等等。對這些內容均需根據種群的特性采用不同的方法和手段進行研究。

  由於捕撈使某些魚類資源減少,就給與此有競爭關系或捕食 -被捕食關系的生物帶來復雜的影響;使生態系統穩定性下降。在這一方面,雖還存在許多有待研究的問題,但一般都認為最終目標應是建立起良好和健全的生態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