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國時代秦國標準量器。又稱商鞅方升。秦孝公時由商鞅制定,因以得名。1966年上海博物館徵集並收藏。

商鞅量

  器為銅鑄,長方形,一端有柄,其他三邊及底部皆有刻辭。與柄相對的一端有“重泉”二字,右右側有一“臨”字,左側連同合文有32字,全銘為:“十八年,齊(率)卿大夫眾來聘。冬十二月乙酉,大良造鞅爰積十六尊(寸)五分尊(寸)壹為升。”底刻秦始皇二十六年詔。據《史記·秦本紀》,秦孝公十年(公元前352)衛鞅為大良造。此即孝公十八年由商鞅頒發的標準量器。刻辭分前後兩次刻成,左側32字與前端“重泉”二字,字體書勢相同,當為孝公時所刻。“重泉”是秦的縣名,漢代屬左馮翊,說明此器原是該縣當時所用的官量;量右側的“臨”字和底部的秦始皇二十六年詔,系秦統一六國後所刻(見秦量),此量初當置於重泉,始皇時復移至臨。臨的地名無考,或疑臨字下泐去一晉字。臨晉在今陜西大荔縣,與漢時重泉同屬左馮翊。

  商鞅量的容積曾經多次實測,由於方法不同,所得計算值也各有差異。上海博物館實測所得數值為:縱7厘米,橫12.5厘米,深2.27至2.3厘米。由於升的前端口沿因使用微有磨損,僅剩2.27厘米,其餘三邊皆為2.3厘米,以2.3厘米計,其容積為201.25立方厘米。同時還實測瞭一件秦始皇時的方升,容積為6.9×12.4×2.33厘米,等於199.35立方厘米。兩相比較,容積誤差不到百分之一。說明秦始皇統一六國後所推行的度量衡政策,實際上是把商鞅既定的制度推行到全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