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明代天文學傢。字士登,安肅(今河北省徐水縣)人。生卒年不詳。萬曆二十三年(西元1595年)任河南僉事時,發現《大統曆》與天象實測不合,因而奏請改曆。他的奏疏受到欽天監官員的攻擊。禮部侍郎范謙推舉他主持改曆,也無結果。萬曆三十六年戊申,他在蘭州時曾立六丈高表(見圭表)以測日影,算得這一年立春時刻與欽天監所推不同,寫成《戊申立春考證》一卷。書中提出一回歸年長度為365.242190日,同現代理論計算值隻差2.3秒。萬曆三十八年被召入京,參加改曆工作。萬曆四四十四年獻《七政真數》,敘述推算歷法的方法。天啟元年(公元1621年),以古今交食數例,指出《授時歷》(見郭守敬)的不足。著《古今律歷考》七十二卷,指陳歷代歷法得失。

  在邢雲路活動的年代,中國古典天文學正面臨一個新的發展高潮。他曾參加兩次改歷運動(1595年和1610年),是明末復興天文學的重要人物。他在《古今律歷考》中指出:“星、月之往來皆太陽一氣之牽系也。”這是一種樸素的行星運動受太陽吸引力支配的思想。